****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资格复审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公告
按照《****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要求,现将****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及取消岗位招聘计划事宜,公告如下:
*、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
时间:****年8月**日至**日(上午**:**-**:**,下午**:**-**:**)
地点:清丰县人社局大门口西侧(县政通大道与朝阳路交叉口向西大约***米路北)
*、资格复审提交材料
⑴报名表*式2份(见《****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附件2)。
⑵与报名上传照片同版的近期2寸彩色免冠正面照片2张。
⑶本人有效*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代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学历证书、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5)清丰县县域以外的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含已辞职但手续未办结人员)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现工作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工作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
(6)报考岗位有资格条件要求或其他要求的,还需提供相应资格证书、入学时相关资料、工作证明等相关证书、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
“入学时相关资料”指:****级和****级普通中等师范生除提供上述资料(不含电子注册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外,还需提供人事档案里报考中专当年的两个表:1.普通中专学校招生考生登记表;2.濮阳市小中专资格审查表(要复印件,加盖存档地档案室公章);
岗位要求中共党员政治面貌的须提交《入党志愿书》批准入党相关证明页的复印件(并加盖党委或党支部章)或组织关系所在部门出具的证明。
*、资格复审注意事项
(*)资格复审须考生本人参加。
(*)工作人员资格复审时,看材料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考生签字确认)。
(*)资格复审不合格、本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未按规定提交复审材料或复审材料不完整的报考人员,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因资格复审达不到要求出现人员空缺的,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延进行资格复审(只进行*次)。顺延人员末位成绩并列的,*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始终。凡发现报考人员与拟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按照《****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和进入资格复审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同*岗位笔试成绩末位并列者同时确定为资格复审人选。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在确保竞争的前提下适当降低比例,按照最低不低于1:2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选。仍达不到比例的,该岗位的招聘名额按比例递减直至取消招聘计划”的要求,清丰县韩村乡卫生院****岗位计划招聘1人,实际参加笔试1人,取消招聘计划。
附件:****年清丰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点击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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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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