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嘉峪关市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局综合楼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号联创广场C座****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装备标准化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原文件中第*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7.付款方式: 现更正为第*章 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7.付款方式:自签订合同后由买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预付款,货物到达交货地点,经卖方(供货单位)安装、调试、试运行、培训后支付总合同价款的**%,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凭验收合格证明及按合同总价开具的发票(完税价),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款的**%。最后*次付款前卖方需向买方基本户账号缴纳总合同价款的5%金额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后无任何质量问题后*次性付清。甲方付款前,乙方应提供等额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至乙方提供发票时,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更正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甘肃省嘉峪关市南市区环保局综合楼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高新雁南路***号联创广场C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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