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
1、 |
招标条件 |
本项目宁河区中医医院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 ,建设资金为 ***** *元,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平方米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 受 ****************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
2、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
项目概况:宁河区中医医院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建设规模为*****平方米,宁河区中医医院*****平方米建筑内的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宁河区中医医院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包含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变配电工程、电梯、污水处理、医用气体、医用导视等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总投资额******元。 |
2.2 |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桥北街道朝阳路与绿荫西路交口 |
2.3 |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标段为: *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中医医院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范围:总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宁河区中医医院 ***** 平方米建筑内的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宁河区中医医院配套及附属设施工程主要包含给排水工程、采暖工程、通风工程、空调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变配电工程、电梯、污水处理、医用气体、医用导视等配套工程及附属设施工程。结构类型为框架剪力墙结构,最高层高7层,最高建筑高度**米(坡顶顶点高度),最大单跨跨度8.1米,最大单体建筑面积*****㎡,最大基坑深度6.3米。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总投资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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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计划工期要求:****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2.5 |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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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标段: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 ,且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须单独配置;(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须提供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60日内由社保中心开具
的或社保网站下载的的社保证明材料,且应由申请人任命并出具任命书,任命书中对其施工现场管理工作年限加以承诺;(6)其他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除按资格预审公告7.1 项提供资料外,还应提供领取人近 60 日内由社保部门开具的或从社保网站打印的社保证明(社会保险缴费证明材料需真实有效可查询),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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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投标确认方式
4.1 |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 |
4.2 |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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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资格预审方法
5.1 |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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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公告发布与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 |
6.2 |
本招标项目的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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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
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时**分 至 **时**分, 下午 **时**分 至 **时**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 前往 凡有意参与且符合本公告资格要求 3.1 款规定的投标单位以邮件形式******@***.*** 和代理公司联系,通过网络或邮寄方式 获取文件。 |
7.2 |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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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投标文件的递交
8.1 |
递交文件的地址: 招标人指定地址 。 |
8.2 |
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 |
8.3 |
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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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胜国(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室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毛启波(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幸福商业广场A区***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日期:****年**月**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 受理负责人:**
电话:***-********传真:***-********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室
天津市宁河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站 受理负责人:**、曹云凯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