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市南华路上跨宁西铁路桥及连接线工程(地藏寺入口)林地报批 询价公告
*、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南华路上跨宁西铁路桥及连接线工程(地藏寺入口)林地报批(*)建设地点:*安市裕安区境内
(*)建设单位:*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机构:**********
(*)建设规模和内容:项目地点位于*安市裕安区境内,详细服务内容: 资料收集及内页 制图分析、林业现场踏勘调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内部审查及编修、退耕还林异地 置换地块踏勘选址等。
具体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资料收集及内页制图分析;
②林业现场踏勘调查;
③使用林地现状调查报告编制;
④内部审查及编修、打印报告、建设单位出具申请材料;
⑤退耕还林异地置换地块踏勘选址、材料组卷(包括置换申请、承诺函、置换表等)、送审 区退耕还林办;
⑥县级审查及材料组卷(包括初审意见拟定、村镇公示、现场查验);
⑦编制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林地报批组卷材料,市级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评审,市林业局批 复。
*、发包范围
本项目发包范围为建设规模和内容的所有工程,具体工程内容。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施工 方案并结合工程施工现场踏勘情况确定。
*、项目发包价
最高限价:¥*****.**元(含代理费、清单控制价编制等费用,标准按照裕安区相关文件规 定执行)。
*、工程价款支付方式
取得批复后,开具增值税发票。*次性支付。
*、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
(*)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达到国家现行相关工程验收规范合格 标准。
(*)工期要求:**日历天。
*、承包方式
由承包单位对本项目实行资料收集及内页制图分析、林业现场踏勘调查、使用林地现状调查 报告编制、内部审查及编修、退耕还林异地置换地块踏勘选址等相关服务内容,承包单位须具备 达到国家现行相关质量要求的管理体系,本项目除发包单位允许外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
*、承包人资质、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
(*)拟任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
(*)承包人诚信要求:承包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承包人在承包时被区级及以上行政监督部门作出在*定期限内限制承包且在有效期内 的,不得确认为成交候选人;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是☑否
(*)本项目是否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是 □否
*、现场踏勘
(*)承包人应自行组织对工程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承包人获取有关编制技 术标和签署工程建设合同所涉及施工现场的*切资料。承包人在签订合同和施工过程中,不得 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等为由,提出任何形式的增加工程造价或索赔的要求,现场踏勘的相关 费用由各承包人自行承担。
踏勘联系人:杜主任电话:****-*******
(*)发包答疑:承包人若对本项目发包有任何疑问,应向答疑联系人提出。提出疑问截止 时间为发包公告上传之日起 3日内。
答疑联系人:王工联系电话:****-*******
*、发包方式:询价
*、发包时间、地点及资格审查办法
(*)发包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7月** 日**时**分
(*)发包地点:**********会议室(香樟公寓**号楼****)
(*)发包文件获取时间:自发包公告发布时至发包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发包文件获取方式:
1、受邀请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年7月**日**时**分(北京时间,下同),登 *新点电子交易平台(*****://***.********.**/)【裕安专区】下载电子采购文件。下载者请务 必至少在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半个工作日前登录平台完成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采 购文件。
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0元/份,售后不退。供应商须根据所投包别,分别下载文件。
3、平台咨询电话:**********-5,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时**分至**时**分,下午1时 **分至5时**分。
4、受邀供应商应在响应截止时间前自行在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载采购文件、补充公告 和澄清文件等资料,否则不予接收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供应商是否从新点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下 载采购文件由代理机构通过平台系统展示判断。
**、联系方式:
发包人及电话:*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电话****-*******
代理机构及电话:**********
电话:****-*******
**、其他注意事项:
(*)项目答疑:参与本项目发包的企业若有任何疑问,发包截止时间2日前应以书面方式 向发包人或代理机构提出,疑问回复在发包截止时间1日前统*予以回复。
(*)承包人应按发包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及发包价为依据,根据承包人自身管理水平按发 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核算发包价,若参与发包、则默认发包价为承包价,成交后发包单价则
作为合同单价,结算单价不予调整。
(*)合同方式:固定总价,如有变更,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变更,否则变更部分工 程不列入工程决算。
(*)鼓励承包企业选用裕安区生产企业生产的设备、材料等建设材料。
(*)本项目禁止挂靠或出借资质,承包人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若承包单位在施工过程中 有转包或违法分包、挂靠或出借资质行为,将取消其成交资格,并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发包单位:*安市裕安区交通运输局
代理单位:**********
****年7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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