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锅炉运行供暖供气外包服务):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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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乌塔其工人小区****号 | 3,***,***.**元 |
合同包1(锅炉运行供暖供气外包服务):
服务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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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暖气生产和分配服务 | 锅炉运行供暖供气外包服务 | ①监舍楼、教学楼、禁闭室、浴池、配餐中心、警卫队、备勤楼、会见室、医院、武警执勤室、安检大厅、狱部机关办公楼、民警食堂、自来公司、会议室、车库,社区办公楼、社区居民楼、社区平房,武警部队营房等区域占地面积约***平方米,建筑面积约9.5*平方米进行供暖供气。②供蒸汽区域:监院内配餐中心、洗澡水。 | (1)采暖温度不低于**℃。(2)总要求:中标人设立项目管理服务中心,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锅炉房配备1名班组长,各锅炉房保证**小时值班,为保安沼监狱提供优质高效的供暖供气运行管理服务(组织机构成员均需在本单位缴纳社保)。(3)服务要求:①服务期限内包括供暖供气前对锅炉等相关设备的检查与维护。②供热期间在设备运行正常,无不可抗力影响的条件下,中标人应确保锅炉在每日按采购人需求达到规定的标准温度和压力。③中标人应当保证提供服务的人员统*着装,身体健康无任何重大疾病或者其他不适宜从事锅炉服务工作内容的疾病。④采暖期前,中标人辅助采购人对供暖供气锅炉及相关附属设备、设施、进行*次全面检查并制作《供暖供汽设备维修方案》,采购人根据维修方案的内容,在供暖供气前对可能造成安全隐患的故障设备进行维修,采购人将满足供暖需求的设备设施移交给中标人。⑤中标人应负责锅炉及辅机设备在运行期间的日常检查、维护、保养,确保采购人供暖供气系统始终处于安全运行状态。⑥在开始供暖供气后,中标人应当对采购人锅炉附属设施、设备每周至少巡检*次,对设施、设备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逐*排查,如采购人锅炉附属设施出现故障的,中标人应当在6小时内排除故障。对于维修需要停止供暖供气的,中标人应当及时通知采购人,并在**小时修复故障设施设备,以保证继续供暖供气,中标人逾期修复设备的,采购人有权委托他人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中标人承担。⑦中标人应建立健全完善对锅炉房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锅炉运行应严格按照锅炉的运行要求及司炉规范进行,严格填写锅炉运行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同时对锅炉及相关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维修,每次完成上述工作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对中标人出具的工作记录签字存档。⑧中标人每班工作人员必须对锅炉排污两次。⑨中标人为采购人提供的工作人员由中标人自行聘任,中标人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任何劳动或雇佣关系,如有中标人人员向采购人提供相关主张,由中标人负责向其说明并妥善处理,如由此造成采购人损失的,中标人应赔偿采购人全部直接及间接损失。⑩中标人在服务期间内,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工伤事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 *年 | 符合采购人验收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承诺进行验收。) | 3,***,***.**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按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协会文件 内工建协〔****〕**号“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指导意见》的通知”计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锅炉运行供暖供气外包服务): 5.***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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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扎赉特旗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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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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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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