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储配调峰综合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
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龙山县***储配调峰综合站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经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并经招标人确认,就相关问题进行澄清修改如下:
1.原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现修改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处于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原招标文件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资质。”。现修改为:“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石油天然气行业乙级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乙级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及以上资质。”
3.原招标文件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机电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注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及以上,同时具有化工、石化类或石油天然气类相关专业工程师证书及以上”。现修改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工程建设类(机电工程或石油化工工程或市政工程)注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4. 原招标文件要求:“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现修改为“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石油化工或市政工程)*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原招标文件要求:“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石油天然气或化工、石化类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现修改为“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石油天然气或化工、石化类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注册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6.本项目涉及石油化工行业,评标时投标人的信用评价分值,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评价分值,统*计***分。
7.招标文件获取延长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修改为:****年8月** 日9:**;投标保证金时间相应顺延。
8.其他内容不变。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龙山县华塘街道龙凤商居城城投大厦**楼;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东*环*段****号湖南商务中心*楼;
联 系 人:***、蒋妹、王学海;
电 话:****-********、******* 转 ****。
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
联系人:***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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