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采砂劳务外包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招标人为******************,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已具备招标条
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采砂劳务外包项目
2.2项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呼兰区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4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本次采砂区块:*****区块(附坐标点)、*****区块(附坐
标点)。计划开采数量**.6*立方米,采砂方式为船采,采集种类为中砂1种。
2.5招标范围:呼兰河河道砂石开采包括抽砂船在规定区域的河道内抽砂,满载后返回
岸边码头卸砂至水中*次抽砂上岸、修筑围堰、铲车上垛、转移至临时堆砂场地堆放、装
载到指定车辆、弃料回填、料场清理、自建码头、占地补偿,位置确定后需清理航道、平
整场地、维修平整堆放点至公路区间道路、保障道路顺畅通行等相关工作及协调事项。采
砂所需人员、船只、机械设备、主副油等投标人需自带。
2.6最高限价(含税):**.**元/m³。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即**标段。
2.8服务期:自合同双方约定开始作业日期起算至 **** 年 ** 月 **
日止。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标准,实际完成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
2.9质量目标: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质量标准,达到《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
验方法标准》规定,细度模数为≧2.3、含泥量≦ 3.0%,泥块含量≦1.0%。
2.**安全目标:满足国家及黑龙江省相关安全规定。杜绝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避免发
生较大安全责任事故,控制*般安全责任事故,各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死亡人数为*。
2.**结算方式:以砂砾外运确认单方量结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有河道采砂等相关作业能力,且满足下列要求: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施工劳务资质且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1.3采砂船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船舶的有效手续(具备有效的船舶国籍证书、船舶所有权登记证书
、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证书、内河船舶检验报告、内河船舶安全与环保设备记录);非投
标人自有船舶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或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所拟派的采砂船驾驶员需具备有效的《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
(3)船舶所有权人与船舶承租人不得同时使用同*条船舶参与投标;
(4)投标人拟使用的采砂船必须是符合海事局、水务局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船
只,各类证书齐全有效、严禁改装船只、套牌船只进行投标。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证件及船
只合法性须真实有效,若提供的信息虚假无效,*经查明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后果并赔偿
招标人的损失;
3.2投标人的信誉要求:
(1)近*年(****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在经营活动中不得存在以下
严重不良情形之*: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及以上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投标活动
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④受到审计、财政、监察、税务、司法、证券监管、银行监管等有关部门查处且尚未 解除从业限制状态。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 失信企业名单。
(3)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4)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年(****年7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内有 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 询结果为准)。
(5)违反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 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 投标均无效。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完成投标人注册并办理**数字证书 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并下载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年7月**日0时**分至****年7月 **日0时**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数字证书可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方式,投标人应合理考虑邮寄时间(1—2个工作日),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李女士)。
5、投标保证金
5.1本项目需交纳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元。
5.2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为****年7月**日9时**分。
5.3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网银转账、电汇形式;①投标人应当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 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按时足额汇入系统 随机生成的银行账户。②投标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自动生成,每个项目所划分标段的 账号均不相同。③为保证活动完成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汇款前,投标人应按提示填写 准确的汇款方信息(包括汇出行账号、地址、联系方式等)。④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 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8月1日9时**分。投标人应使用采购服务平台提供的“黑龙江交投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加密、递交。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采购服 务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投标文件开标时间及地点
7.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7.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登录“采购服务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
签到,并在开标期间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开标操作情况。
8.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通过采购服务平台(****://**.********.***/)开展
招投标活动,注册及操作等相关内容,请先查阅门户网站帮助中心《黑龙江交投集团电子
招采交易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参与招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中国招
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哈尔滨市呼兰区北大街***号工业局办公楼
联 系 人:***
电 话:***********
代 理 机 构:**************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松北大道***号
联 系 人:赵女士 李女士
电 话:****-********/****-********
传 真:****-********
监督机构名称:黑龙江省交投物资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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