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公示信息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滁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3年7月**日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采购结果
更正内容:
(*)6.1资信标评审细则(0-**分)4.“人员配备”
“*”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人员:
(1)具有*级及以上电工证的,得2分;
(2)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电梯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4)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个人荣誉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人员名单(格式自拟);
(2)上述人员证书或文件扫描件;
(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个月中任意*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
本公司认为:评审因素中“人员配备”“*、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人员”,第1.2.4款及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的设置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的,属于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违反《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条;违反《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号]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第**条第*款;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年**号】中“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等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等。
因为:1.本次文件第*章采购需求中,物业人员的配备仅9人,没有工程人员,仅配置1名水电工,岗位安排也仅是日常值班和维修养护工作,也没有需要管理中级、高级电工的职责,仅仅是日常物业服务,设置*级电工(技师)干什么?根据人社部发的****年第**号中“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规定,初级电工就非常满足工作要求了;同时,人社部门报考*级电工的条件,需要取得*级电工以后,并且有连续6年以上的电工工作经验才能考试,设置此评审因素明显从经营年限上来限制中小企业进入本次采购;与本次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不相符!另外根据采购需求岗位安排来看,对本次项目具有*级的电工资格,最多*级(中级)即可,而设置*级职业资格,明显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设定的技术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合同履行无关”,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特别是对新生的中小微企业进行歧视,阻止进入政府采购市场;违反《人社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人社部发****年**号】“职业技能等级岗位要求”等法律法规的强制规定!与招标文件的资格条件背道而驰!
2.国家机构改革后,质检局已并入市场监督局,已不存在质监局;《市场监督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第3号]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认定分类与项目中”已明确电梯**、**等统*合并为A证,**证已不存在;滁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现在发的电梯证均为A证,所以设置电梯管理员**证书明显违反相关法规规定。
3.工程人员设“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颁发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个人荣誉”评分细则,限定物业服务,属于“特种行业的业绩、奖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第(*)款:“以特定行政区域或者特定行业的业绩、奖项作为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成交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同时此条排除物业工作人员在文明创建、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以及省委、省政府、省总工会、省住建厅、人社局等倡导学雷锋竞赛、职工安全健康技能竞赛、“徽匠”技能竞赛等等荣誉,明显违法违规。
4.人员配备中,“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个月中任意*个月的养老保险”,本条违规有以下几个方面:
①第*章采购需求物业人员9人的配备中,除了项目经理定为年龄**周岁外,其他8人对年龄没有限制,也就是说退休人员只要没达到**周岁均可继续工作;
②招标文件通常设置*个月的养老保险,仅仅是为了表明该从业人员为投标人的员工而已!退休人员、军队提前备岗人员等不需要购买养老保险,但有工资,难道不是投标人的员工吗?
③《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第*条规定:女满**周岁,男满**周岁即可退休,*些特殊工种男同志**周岁即可退休他如继续就业,还需要养老保险吗?工资、劳动合同不能证明吗?本条设置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综上所述:资信评审细则(0-**分)“人员配备”*“拟为本项目配备的工程人员”及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证明材料建议修改如下:
(1)具有市级及以上人社局颁发的中级(*级)及以上电工职业资格证的,得2分;
(2)具有市级及以上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电梯管理员A证或**的,得 2分;
(4)具有市级及以上政府部门(含党群部门)颁发的与物业服务相关的个人荣誉(物业服务相关的包含文明创建、各种技能大赛、疫情防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的,得2分;
投标文件中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3)上述人员须持有社保部门出具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投标前*个月中任意*个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提供投标人为其发放连续*个月及以上工资的银行流水证明。
答:1、采购需求中配备人数为项目的最低配置要求,请投标人自行合理安排人员配备。另采购需求中已明确设备设施维护人员负责给排水、强弱电、电梯、消防、安防等系统配合协调相关设施设备的保修、年检等工作,故要求设备设施维护人员具有相关专业及能力。本项仅是作为评审因素,并非资格条件,本项目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是统*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且电工证要求已修改,详见****年7月**日发布的滁州市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2、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为“质监部门颁发的”,并非仅指质检局,此项更正为“具有质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A证(或在有效期内的电梯管理员(**)证书)的,得2分”。
3、本项目采购标的为物业管理,招标文件中要求的为与物业服务相关的个人荣誉,非特定行业要求,本项目对所有潜在投标人是统*标准,公开公平公正的,不存在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此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4、采购需求中已明确相关人员的年龄要求,此项按招标文件要求执行。
更正日期:***3年7月**日
此更正公告内容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滁州市南谯区龙蟠大道**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滁州市龙蟠大道***号房产商务大厦2楼
联系方式:****-******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胡国庆
电 话:***********、****-*******、***********
办理流程公开
提交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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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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