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中恒莆招字[****]***号-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城区县道****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工程质量检测项目(重新招标)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 公开 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2.2工程建设规模:项目起点于黄石镇水南社区东井街,途经瑶台村、定庄村、沙堤村,终点于天马村,设计里程为5.**公里,全程按*级公路标准进行设计,设计速度为**公里/小时,**+***-**+***段为沥青混凝土路面,路基宽**.8-**米,路面宽**.8-**米。**+***-**+***段为水泥砼路面,路基宽度**米,水泥混凝土路面宽度9米,双侧硬路肩各1.5米。具体内容详见设计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根据本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所需完成的对荔城区县道****黄平线黄石段提升改造工程进行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
2.4服务期:工期随工程进度至符合检测条件*周内完成检测项目,并提交检测报告,检测质量符合国家现行规定标准;(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截止时间以本项目工程完工为止)。
2.5要求工期:根据本工程施工实际进度及现场施工管理要求安排检测周期,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7日历天内完成检测项目,在检测完成后3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的检测数据简报,7个工作日内提供正式、合格有效的检测报告。交工验收前质量检测:在招标人发出通知后**日历天内完成并出具报告。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范、规程和地方法规及《技术规范》等规定,提交的试验检测报告真实有效。
2.7工程技术标准:按照《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部****年第*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交通部交公路发〔****〕**号文)、《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福建省交通质监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2.8本检测项目的具体数量以相关规范、文件及规定的要求和业主确认为准,具体工作量按实结算。
2.9本工程存在征地拆迁、现场施工情况等问题导致检测需分阶段进行,过程周期可能较长,本发包价为固定单价,不随时间及市场的变化而调整**;本发包价已包含各阶段检测设备进出场费、运输费、安拆费、操作平台相关费用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必须具有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甲级工程试验检测等级证书;
3.3投标人应具有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规定的由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资质证书需经年检合格有效;
3.4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道路工程专业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资格证书,同时项目负责人须是申请人本企业在职人员(以证书上的工作单位为准,若项目负责人的职称证书中没有体现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不符的,须提供相该人员近6个月内的社保(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缴费证明或岗位资格证书)。拟派出的检测人员具备本工程所有检测项目相应上岗证。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公司,或同*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7本招标项目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人自****年 **月**日起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招标公告,投标人可登录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随机抽取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 **** 元整(****元)。具体办理办法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7、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 时**分,地点为: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会议室。
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人同时在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政府网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
地址: 莆田市荔城区黄石镇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 。
招标代理机构: **************** ;
地址: 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国资大厦*** ,邮编: ****** ;
电话: ****-******* 传真: / ;
联系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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