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项目化验室比表面仪3台采购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1 | 比表面仪 | 3.** | 台 | 包1-比表面仪3 台 |
2.3 技术规格:技术规格见具体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证合*”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
3.1.2 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 “信用中 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3 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4 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
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5 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1.6 投标商需承诺:若中标,我公司将在收到入围通知书后3个月内完成易派客法人信用认证和中标产品的质量评价工作 3.1.7 脱气站的压力检测: 配置********压力传感器*个,精度0.1%;必须提供脱气站软件气路图并标出压力传感器 3.1.8 投标人不允许选择性报价,缺项超过5项时否决,缺项不超过5项(含5项)时按其他投标商有效最高报价填补,不接
受任何带附加条件的其它形式报价。
3.1.9 投标人的比表面仪的比表面积适用范围:0.*****/g至无上限(氮气),且必须提供小于0.****/g样品的吸附等温线 和*点***实验报告证据
3.1.** 投标人的比表面仪同*台仪器所有分析站测试的相对标准差≤0.5%,且必须提供包括分析时间、称样量、吸附等温 线、***图等的实验报告证据
3.1.** 投标人的比表面仪应具有独立的死体积测定站,采用实时测定压力或电阻方式保持分析测试过程中分析站死体积恒
定不变。必须在软件气路图中标出死体积测定站的位置及工作原理图
3.1.** 比表面仪应采用全域恒温包括气路,歧管,阀门,传感器,温控精度0.**℃,至少在不同部位分别配置3个温度传
感器,能控制并实时显示系统温度。必须提供在软件气路图中恒温区域及所有温度传感器温度显示图
3.1.** 比表面仪压力传感器系统:至少配置7个********的压力传感器,其中6个测试站各1个,**站1个。测试站包括3个 分析站,另外3个站可用于背景和死体积测定。必须提供气路图,软件背景站截图和样品管空管测试吸附曲线结果图 3.1.** 脱气站脱气温度范围:最高使用温度可从环境温度达至***℃以上,温控精确度:优于0.**℃,控温准确性优于 1℃,有效保障恒温区控温精度及高温脱气的应用需求;必须提供至少到***℃的升温曲线图、脱气残压曲线图等相关截
图,以及脱气站现场照片,照片中应同时显示脱气站、含有曲线的显示屏幕
3.1.** 微介孔分布模型:可提供至少**种*****非定域密度函数方法;必须提供核心文件在软件中的列表截图和*****
计算等温线拟合与实验等温线比较图的软件界面
3.1.** 代理商需提供有效的本项目唯*授权,重复授权将全部取消招标资格
3.1.**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 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6月9日 8:**时至****年6月**日 9:**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 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4.3尚未注册的投标申请人须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注册,填报基本信息
(基本信息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银行账户信息等)。投标人务必确保注册信息准确。如注册信息
有误,可能导致投标人无法购买招标文件、缴付投标保证金、收回投标保证金、取得费用发票、签约等。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化 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纸质版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年**月**日**:**
开标地点:天津招标中心现场评标(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层)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国石化物资采购电子商 务平台(*****://**.*******.***)和易派客电子商务平台(*****://***.****.***)上发布。
6.2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在****年**月**日**:**前与招标联系人联系,技术咨询请与技术咨询联系人联系(技术
方面的询问请以信函的形式)。
6.3其他投标说明:
(1)本项目为电子**标,首次参加的投标人,请尽快向网站购买U-***,并下载标书制作软件用于打开招标文件和编制 投标文件。操作流程见网站说明。购买**数字证书、招标文件下载、投标文件制作、模拟解密、网站网页问题以及相关系 统软件操作,请咨询***-*******;标书费支付、保证金支付出现问题,请咨询*****-5。
(2)购买标书须通过本招标公告网页最下方“我要投标”直接支付标书费,不接受其他方式支付。标书*经售出,不予退 还。招标项目中含“(重招)”*字的,为重新招标项目,第*次招标已购买的投标人,*般可免于支付重新招标的标书费,
但须在招标文件售卖期内进入系统完成报名方可直接下载标书。保证金支付须按标(包)分开支付至对应的广发银行账号。
识别第*次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不需要招标人勾选。
(3)请在开标前提前上传加密的技术和商务电子标书,无特殊说明的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和 U盘。无特别通知的各投标
人无须到开标现场投标,但需安排授权代表在线处理解密及答疑等相关事宜。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未按时解密的,视为撤销
投标。
(4)注意事项:1)招标人对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包括但不限于对招标公告的修改、对招标文件的修改
和澄清、开标时间调整等)均以澄清的方式在招标平台系统中发布,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和查阅招标平台中的澄清内容,如认
为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或有其他疑问的,应在接到澄清后按照澄清规定的时间向招标机构提出,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招标文件 澄清导致的损失和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购买招标文件后不参加本次投标的,须在售卖截止后3日内将加盖公章的放弃
投标函及购买招标文件的证明截图发至项目投标咨询联系人邮箱,如出现未在规定时间内发出放弃投标函并且不参与投标 的,影响招标人采购进度,相关投标人将纳入中石化供应商诚信体系考核。3)投标发票要求:本次招标采用发票信息核验 功能,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发票信息维护和核验发票的
维护和核验操作步骤详见中国石化物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系统(*****://*******.*******.***)首页“操作指南”中“投标发 票管理操作手册”。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的,对投标文件中的发票评审以通过“供应商发票”功能选择的发票为准。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 |
地址: | / | 地址: | 天津市南开区融汇广场A座**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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