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永昌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永昌县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永昌县环城东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甘肃*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以东、解放路以南亨美综合楼***号商铺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
附件: | |||
附件1 | ********-****-****-****-************.*** | ||
附件2 | ********-****-****-****-************.*** |
***********永昌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永昌县****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县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更正事项内容:(1)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内有塑料或薄膜或农膜或地膜等加工销售项)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2)现更正为:投标企业必须是生产厂家(经营范围内有塑料或薄膜或农膜或地膜等加工销售项),且为甘肃省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技术推广总站****年甘肃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项目资格入围供应商。注:招标(采购)公告及文件中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不须现场进行递交,投标人(供应商)须在投标(采购)文件中添加相关证明文件真实有效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中标公示期内行业监管部门对中标人(成交供应商)资质原件及相关证明文件进行资质后审,审查通过后确定为正式有效中标人(成交供应商)。
更正日期:****-**-**
*、其他补充事宜
无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永昌县环城东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甘肃*玄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金昌市永昌县城关镇环城东路以东、解放路以南亨美综合楼***号商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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