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川时代视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成都市武侯区*环路南*段**号1栋1单元7层**号附8号 | ***,***.**元 |
合同包1:
服务类(*川时代视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 | 广播、电视、电影和音像服务 | 松潘县综合形象宣传片制作推广服务 | 制作松潘县综合形象宣传片、广告、短视频并投放 | 负责本次综合形象宣传片的文稿撰写,拍摄编辑,**动画特效制作,**动画特效制作、配音配乐、字幕制作等全部制作流程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 | 成片通过松潘县委宣传部审定,在*川电视台峨眉电影频道播出期数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完成新媒体融合推广、完成宣传视频成片和所有拍摄素材移交方视为验收合格 | ***,***.** |
熊朝华、叶小楠(采购人代表)、谌倩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代理费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由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1、本项目计划编码:[********************[****]*****];2、监督单位:******,联系电话:****-*******。
名称:*********
地址:松潘县城北新区政务中心*号楼*楼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成都市金牛区金周路***号4栋5楼***号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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