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采购计划编号: 盐财(采)[****]-****-***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盐池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如有): *******.**元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标的名称 数量 简要规格描述或 项目基本概况 预算金额(元) 备注 盐池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标段 饲料作物用种子 ***** 采购沙芦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件第*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盐池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标段 饲料作物用种子 ***** 采购沙生冰草,具体参数要求详见***件第*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盐池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标段 饲料作物用种子 1 采购沙芦草、草木樨、沙 蒿、沙打旺,具体参数要求详见***件第*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盐池县****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草原生态修复治理补助项目*标段 其他农林牧渔业产品 ***** 采购微生物肥料(地菌清),具体参数要求详见***件第*章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数量合计: ***** 预算合计: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供货。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财政部关于进*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 号)和《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工业和信息化厅 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交通运输厅 水利厅 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银川中心支行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宁财 (采)发〔**** 〕*** 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小企业不再执行**评审优惠扶持政策。)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参与评审。(3)参照《宁夏回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建立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宁财(采)发[****]*** 号文件执行。(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8 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身份证)(3)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以下任*记录名单之*: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查询记录),实际查询结果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承诺书;(5)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记录和税收的承诺书;(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7)中小企业声明函;(8)草种经营许可证(*至*标段提供,*标段不提供)*、获取***件时间: ****-**-** **:**:** 至 ****-**-**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方式:电子下载售价:0元*、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北京时间)(自***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地点: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其他补充事宜注: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政府采购网、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同时发布。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相关网站“澄清/ / 变更”公告栏。您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澄清/ 变更”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及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 澄清、补充等) 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后果自行承担。*、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盐池县解放东街**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吴忠市利通区国贸公寓*单元***室 联系方式: ****-*******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 ** 电话: ****-******* ***件: ***件 ***件正文.*** ***件正文.*** ***件正文.*** ***件正文.*** 代理机构 :***************发布日期: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