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仁县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更正公告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桓仁县内河水上交通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建设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
、招标文件第*章货物需求**包:1、搜救船,2、搜救快艇技术参数中要求“需提供此船型以往办理过海事局颁发的内河**检验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更改为“需承诺在交货验收时提供此船型办理的海事局颁发的内河**检验证书(承诺函格式自拟)”。
2、原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5月**日9点**分更改为****年5月**日9点**分。原开标时间****年5月**日9点**分更改为****年5月**日9点**分。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时**分
*、其他补充事宜
1.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号),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锁及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
3.关于电子标评审的相关要求详见辽财采函〔****〕***号“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宜的通知”。供应商在开标现场可自行准备解密所需的电脑以及**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分钟止。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桓仁镇新市街
联系方式: ***-********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
地 址: 本溪市桓仁满族自治县桓仁镇莲沼街**组3幢单元3号
联系方式: ***-********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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