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抽查任务名 称 |
抽查事项 |
发起方式 |
抽查主体 (层级) |
抽查 对象 |
抽查基数 |
抽查 比例 |
抽查时间段 |
备注 |
1 |
***3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 |
规章制度制定情况检查。 |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区)人社部门 (市劳动保障监察综合执法支队指导) |
全市存续企业 |
****家以下; ****-*****家; *****家以上。 |
3%; 2%; 0.**%。 |
***3年**月底前完成
|
|
劳动合同及招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
|||||||||
遵守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情况检查。 |
|||||||||
遵守禁止使用童工规定情况检查。 |
|||||||||
遵守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规定情况检查。 |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已列入联合抽查计划,按联合抽查计划执行)。 |
|||||||||
2 |
***3年度全市人社部门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除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外)。 |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区)人社部门 (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养老保险科、工伤保险科、市社保局指导) |
全市存续企业 |
****家以下; ****-*****家; *****家以上。 |
3%; 2%; 0.**%。 |
***3年**月底前完成 |
|
3 |
***3年度全市人社部门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人力资源市场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区)人社部门 (局就业促进和失业保险科指导) |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
全市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家。 |
5% |
***3年**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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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3年度全市人社部门职业技能培训与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
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检查。 |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区)人社部门 (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指导) |
全市职业技能培训机构 |
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家。 |
5% |
***3年10月底前完成 |
|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检查。 |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区)人社部门 (局职业能力建设科指导) |
全市技能人才评价机构 |
技能人才评价机构**家。 |
5% |
***3年10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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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3年度全市人社部门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 |
市、县(区)两级自行组织发起 |
市、县(市、区)人社部门 (局政策法规信访接待和劳动关系科指导) |
全市劳务派遣经营机构 |
劳务派遣经营机构***家。 |
3% |
***3年**月底前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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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市场监管领域
“*业*查”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任务名称 |
联查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对象 |
检查主体 |
责任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安排 |
备注 |
****年度全市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部门联合抽查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 |
全省外商投资企业 |
市、县(区)级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商务部门 |
市市场监管局牵头统*发起,市人社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指导。 |
按3%比例随机抽取。 |
****年4月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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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劳动用工管理情况检查;劳务派遣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检查;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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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门 |
外商投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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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部门联合抽查(网络预约出租车) |
交通运输管理部门 |
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网约车经营人)检查。 |
网约车运营平台公司及注册车辆、驾驶人员 |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 |
市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牵头发起,市级公安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各市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抽查比例。 |
****年4月至**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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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门 |
车辆是否存在逾期未检验和未报废等安全隐患,车辆及驾驶人员是否有多次交通违法未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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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 |
对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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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支持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情况;保障从业人员合理劳动报酬情况;报酬从业人员获得合理休息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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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部门 |
履行纳税义务、扣缴税款义务及其他税法遵从情况的检查。 |
|||||||
***3年度全市劳动用工部门联合抽查 |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
工资支付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检查;劳动合同签订情况检查。 |
全市存续企业 |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部门 |
市、县(区)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发起,同级市场监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交通运输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家以下的按3%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至*****家的按1.5%比例随机抽取; 辖区监管对象数在*****家以上的按0.**%比例随机抽取。 |
***3年4月至8月 |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的检查;公示信息的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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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
通航建筑物运行情况监督检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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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门 |
2023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实施情况统计表(样式)
填表单位: 填表时间:
序号 |
抽查任务名称 |
任务开展 完成情况 |
累计抽查企业(户数) |
发现问题(户数) |
责令整改(户数) |
立案调查(户数) |
结果公示 (户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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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抽查任务名称应对照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填写;任务完成情况请填写“全面完成”、“持续推进”、“未按时完成”;“未按时完成”请备注未完成的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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