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按照国家生态环境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等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年产***吨绿色增值复合肥项目1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建设项目名称 |
************年产***吨绿色增值复合肥项目 |
建设地址 |
黑龙江省哈萝公路鹤岗段8号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
*************** |
项目概况 |
项目建设性质为改扩建,建设地点位于黑龙江省哈萝公路鹤岗段8号,总占地面积*****.**平方米,规划建、构筑物总占地面积*****.4平方米,建设内容:高塔生产装置、原料库、成品库、办公楼、事故中转水池及转输泵房等。年产***/年高塔复合肥。项目供热热源来自华鹤煤化有限公司合成氨项目低压0.****饱和蒸汽管网。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施工期 加强施工期管理,文明施工,采用挡网、围幕将工地与外界隔绝开来,建筑材料集中堆放,并采取*定的防雨淋措施。施工期生活废水收集后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施工场地洒水抑尘,不外排。采取隔振、消声等措施,减少噪声对周边居民等敏感点的影响。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并及时送环卫部门指定位置。生活垃圾要实行袋装化,每天由清洁人员清理,集中送至指定堆放点。 *、运营期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配料工段破碎、输送产生少量尾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由*台布袋除尘器(新建)净化,经引风机引出,经引风机送至造粒塔底部,作为塔底自然进风的*次补风用,和塔底自然进风的空气混合后经***米高的造粒塔高空排排放。 成品筛分、冷却滚筒、包装等尾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经*台布袋除尘器(新建)净化后,经引风机送至造粒塔底部,作为塔底自然进风的*次补风用,和塔底自然进风的空气混合后经***米高的造粒塔高空排排放。 尿素溶解槽、*级槽、*级槽产生的尾气经负压管道收集后经*台布袋除尘器(新建)后,和造粒塔尾气混合后并入造粒塔尾气处理。 造粒塔尾气通过湿式除尘+除雾器处理后经***米高的造粒塔塔顶高空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级标准限值浓度为*****/m3、排放速率***.****/h限值要求。氨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中表2中排放速率****/h(本项目排气筒****高于***,按照***高限值)限值要求。 厂界废气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表1中*级新扩改建的标准要求(浓度为1.***/m3)。 厂界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中表2中*级标准限值(浓度为1.***/m3)。 (*)水污染防治措施 1.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废水治理措施采用清污分流,生活污水、雨水分别设置独立的排放系统;初期污染雨水池主要收集污染比较严重及可能受污染区域内的地面初期雨水,通过埋地初期污染雨水管道,进入雨水收集系统后限流进入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生活污水、设备冲洗水和地面冲洗水收集后,由*体生活污水提升装置输送至厂内原有污水处理装置。污水处理站处理采用水解酸化+*段***工艺,满足《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中直接排放标准限值,排入鹤立河。 2.地下水防渗措施 采取硬化地面、定期清扫;院区各种贮水构筑物、管线等采取防渗措施,防止对地下水造成污染。产生的污水全部经管网密闭收集、输送,进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放。加强维护,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因操作失误导致物料外泄;加强日常现场巡检,建立严格考核制度;加强法兰、阀门、机泵密封检查,发现泄漏及时更换,防止物料跑冒滴漏;加强地面检查、维护,发现有损坏或存在隐患应及时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设备采用减振基础、封闭作业等措施,生产设备噪声经过有效降噪再经过空间距离自然衰减后,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中的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治理 生活垃圾交由市政环卫统*处置,废弃包装袋在厂区收集后外销,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回用于生产。项目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废矿物油为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加强日常运行管理,落实报告表提出的相关风险防范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应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
拟批复 意见 |
同意 |
公 示 期:****年3月**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
联 系 人:********环评科 黄培鹤
联系电话: ****-*******
传 真:****-*******
通讯地址:鹤岗市工农区东解放路**号市生态环境局(******)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
****年3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