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招标文件编号:****-*****-******)
*、项目名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第*方会计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安财立达会计师事务所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安市解放中路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安财立达会计师事务所 | *安市消防救援支队第*方会计事务所服务采购项目 | 部分业务外包和人员驻点方式。主要服务内容是辅助支队按季度开展财务检查、按年度开展资产盘点和评估工作、按季度开展财务业务培训工作、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辅助完成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接续以及后续缴纳工作、辅助后勤保障科完成其他相关会计工作。 | 按磋商文件项目需求中相关要求。 | 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年*签,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度考评达到合格,可续签下*年度合同。 | 完成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服务内容。 |
*、评审专家(单*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蔡英、费丽君、金卫华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号)服务类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专家评审费等费用按实际发生收取。供应商在报价中应包含该项费用,无需单列。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 *元(人民币)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它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街*期**-***,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安徽省*安市金安区皋城中路***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安徽省*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观街*期**-***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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