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同意设置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站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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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察布市卫生健康委:
根据你委关于乌兰察布市拟新设单采血浆站的审查意见,依据《行政许可法》《血液制品管理条例》《单采血浆站管理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单采血浆站设置规划(****?****年)》(内卫医字〔****〕***号,以下简称《规划》),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对你委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对拟设置的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站进行了设置审批前公示。根据审核、公示情况和有关要求,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乌兰察布市丰镇市设置单采血浆站。
*、设置事项
名称: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站
法人代表:**
选址:丰镇市域内
业务范围:单采原料血浆
采浆区域:丰镇市域内
*、请同路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在《规划》期内完成丰镇市同路单采血浆站建设,并向我委提出执业注册登记申请,预期未能完成,此批复自动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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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2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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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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