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转项目挂牌公告
受挂牌方(人)委托,*********松树采脂经营权流转项目定于****年2月8日上午**时开始在江西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林权交易电子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举行竞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
*、竞价标的(标的设保留价)
标的概况:*********松树采脂经营权,采脂经营期限5年(****-****年),山场座落地点:林场所属浮南分场、黄岭分场、塘坞分场、双桥分场、浮西分场、柏树下分场共6个分场拟转让松树采脂经营权的小班,小班面积约*****.8亩,采脂面积约****.1亩,标的山场界址以第*方评估调查报告1:1*勾绘小班地形图为准,起拍价:*****元。
*、竞买报名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报名,不支持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报名。
*、交易方式: 电子竞价方式转让,标的起拍价 *****元;加价幅度(竞价阶梯)为*****元或其整数倍数,自由报价时长**分钟,延时周期***秒。
*、展示时间和地点
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 2 月 7日**时止。
展示地点:标的物现场。
*、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年 2月 7日**时止
报名地点:登*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须知
1、未注册的竞买人应当在报名时间截止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先进行注册登记(选择“交易主体登录”,点击“免费注册”,在投标人身份类型中勾选“林权流入方”,填写基本信息注册);已经注册的竞买人则直接登录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
2、竞买风险保证金:****元(*****元)。竞买人须按网上交易系统的规则和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交易保证金从报名人本单位(下同)的银行帐户(要求同名)转账支付至开户名为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账户(开户银行自行勾选,账号网上交易系统自动生成)。交易中心(即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下同)对入账到非“景德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的资金不负任何责任。
3、竞买人报名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后,须重新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查询保证金缴纳状况,点击同步银行入账数据并显示“入账成功”字样,网上交易系统报名才算成功。
竞买人按以上在交易系统网上成功报名后,请来江西景诚拍卖公司领取拍卖会资料,交资料费***元并签订《竞买人承诺书》,公司地址:景德镇市珠山区麻石上弄4号按摩医院4楼。
4、该网上交易系统要求电脑运行环境达到以下标准:操作系统:********以上;**浏览器:版本***以上;辅助软件:建议使用**********。如对网上交易系统不知悉,请拨打国泰新点技术支持电话。
*、竞买须知
1、有意竞买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聘请专业技术人员对标的物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和*至界址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负责。
2、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支付宝等第*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截止时间之后的到账以及未按网上交易系统提示向指定账户提交交易保证金等情况,均可能被网上交易系统判定为无效交易保证金,报名人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不能参与竞买。
3、非转账方式出账、通过第*方支付平台支付、非报名人本单位银行同名账户出账的交易保证金退还手续,需要出账人持本人身份证及单位证照和相关转账证据至交易中心现场办理;报名人同名银行账户出账后逾期到账的,系统会自动办理退付。以上无效交易保证金只能在报名标的交易结束后才能办理退付。
4、竞买人在交易时间前用报名时的注册用户名登*网上交易系统,并应熟悉本次网络竞价的所有程序及操作;如不熟悉,请在报名期间内咨询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技术支持电话***-***-****。如果在竞价过程中因操作失误产生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负责。
5、报价结果以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本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最高报价不得低于本标的设定的保留价,否则不能成交。
6、成交后,本项目竞价交易服务费按 (赣发改收费【****】***号)文件向受让人收取。标准如下:(*)协议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最低不少于***元, *****元及以下,按0.**%;****以上至*****元,按0.**%,由受让人承担。(*)竞价交易时,另收竞价成交服务费,竞价交易服务费按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每宗项目收费最低不少于****元,*****元及以下,按2.***%;*****元以上至*****元,按1.**%,由受让人承担。竞价成交服务费交款账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景德镇市昌江支行 ************。
7、成交后,受让人(买受人)应在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缴清中标成交价款,按照采脂经营期限5年的中标成交价款总额,分*次缴纳成交价款,即:第*次受让人于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次性缴纳**%的中标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中标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中标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中标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中标价款。
第*次应缴款项及竞价交易服务费付清后,交易双方(受让人和出让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松树采脂经营权竞价转让合同》。若受让人未按时付清第*次应缴款项并签订《松树采脂经营权竞价转让合同》,其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第*次应缴款项及竞价交易服务费交款账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中国银行景德镇市昌江支行 ************。
第*次、第*次、第*次和第*次的应缴款项由受让人向出让方直接缴纳。受让人在按时付清第*次应缴款项签订《松树采脂经营权竞价转让合同》时,还需另向出让方缴纳松树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履约保证金***元。受让人在松脂采割经营权流转期限内按合同及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松脂采割,经出让方验收合格,出让方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受让人(保证金不计付息)。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松树采脂经营权竞价转让合同》。
8、保证金退回:根据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工作协调推进小组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保证金管理办法(暂行)》的通知:未竞得人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 公共资源项目交易结束(如已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书面合同等,下同)或流标流拍后,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两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明确退回保证金的项目名称、退款单位(自然人)及具体金额等信息。交易中心应在收到通知之后的*个工作日内集中*次性办理未中标人、未竞得人等相关主体的保证金退还手续。
受让人的保证金退回:公共资源交易发起方与中标人、竞得人等相关主体签订项目合同后,应在*个工作日内向交易中心发出保证金退还通知,交易中心在收到通知书之后的两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手续。
9、免责条款:
本市场对于本项目标的的实际状况、瑕疵等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予保证, 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买受人应在参加交易之前,自行对标的的现状、面积、质量、权属、数量、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项目标的的面积、树种、蓄积、土壤、交通现状等情况介绍均由委托人提供,仅供买受人参考,其标的准确面积应以林业主管部门确权面积为准;本市场针对本次交易项目现场勘察的面积、蓄积等情况介绍也仅供买受人参考,不为项目标的物相关资料的真实性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方式
1、*********:*** ***********
枫树山林场浮南分场:*** ***********
枫树山林场黄岭分场:*** ***********
枫树山林场塘坞分场:*** ***********
枫树山林场双桥分场:*先生 ***********
枫树山林场浮西分场:*** ***********
枫树山林场柏树下分场:**************
2、**********:朱先生 ****-******* ***********
*********
**********
****年**月**日
松树采脂经营权竞价转让合同
转让方(以下简祢甲方): *********
中标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合理保护及科学利用湿地松资源,秉承“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年2月8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网上,乙方以公开竞价方式取得甲方转让标的山场湿地松采脂经营权,根据《森林法》《合同法》《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松树采脂经营权流转项目挂牌公告》《竞价规则和竞买须知》《交易成交确认书》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甲乙双方根据自愿、有偿原则,经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标的采脂山场范围
合同标的为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松树采脂经营权,采脂经营期限5年,采脂山场范围地点:林场所属浮南分场、黄岭分场、塘坞分场、双桥分场、浮西分场、柏树下分场共6个分场转让松树采脂经营权的小班,小班面积约*****.8亩,采脂面积约****.1亩,标的山场界址范围以第*方评估调查报告1:1*勾绘小班地形图为准。
*、标的采脂经营期限
该标的采脂经营期限为5年,即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转让期满由甲方无偿收回该标的山场松树采脂经营权。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包分包。
*、成交价款及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支付方式
本合同标的中标成交价款为 *元(采脂经营期限5年),成交价款乙方分*次缴纳给甲方,即:中标成交公示期(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后5个工作日内*次性缴纳**%的成交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成交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成交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成交价款;第*次缴款于****年**月**日前*次性缴纳**%的成交价款)。
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及时缴纳成交价款,不得拖延付款日期,否则甲方有权禁止乙方开展采脂生产相关工作,并自乙方按照本合同规定的应当缴纳成交价款之日起,乙方每延误*天付款,乙方每天按应付款的*分之*缴纳滞纳金给甲方,*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另向甲方缴纳松树采脂经营权转让合同履约保证金***元。乙方在松脂采割经营权流转期限内按照合同和质量标准要求进行松脂采割,经甲方验收合格,在转让期满后,甲方按照合同约定退还合同履约保证金给乙方。(保证金不计付息)乙方若出现违规或越界采脂等情况,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和有关规定扣减乙方的合同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其他合同条款
1、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松脂采割经营山场须产权清晰,没有林权纠纷,否则由甲方负责处理。甲方负责按标的山场带清*周界址,协助乙方共同维护松脂采割山场的治安秩序,对各种偷盗、阻挠民工上山采脂和破坏等行为,甲方在接到乙方报案后应及时协助进行协调处理,除因产权纠纷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外,其他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2、甲方有权对乙方中标山场的松树采脂生产进行质量监督检查。甲方应维护乙方在转让期间的合法经营权,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甲乙双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甲方不予退还乙方缴纳的合同履约保证金和缴纳的成交价款,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经济损失。如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经济损失并退还乙方交纳的相应中标价款,但因国乡联营造林集体方要求中止、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规定的除外。
若因国乡联营造林集体方要求中止、工程项目征占用林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政策规定原因涉及合同标的范围小班采脂面积减少的,甲方应按照实际发生时间减少相应小班的采脂面积根据成交价款比例折算减少乙方应交的中标成交价款,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按照合同约定在上年度**月底前缴清下*年度采脂经营权成交款后,根据林业主管部门规定,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采脂作业设计,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在采脂期内应严格按照《森林法》《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采脂作业设计》及有关法规政策规定进行生产经营,采用长期保护性采脂,严禁掠夺性采脂,做到青山常在,松脂长流,自觉接受甲方及林业执法部门的检查和监督。若乙方未按照合同规定和技术规程进行采脂,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采脂生产,解除或提前终止合同,并按照合同及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
6、乙方在标的山场采脂经营期内不得采伐任何林木。严禁越界采割,否则甲方将按每株**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7、乙方在合同标的规定的山场、面积及界址(以勾绘的地形图为准)范围内,按照《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采脂作业设计》进行松脂采割生产,乙方负责采脂工人管理工作,采脂工人应经过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山采割,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乙方采脂工人采割生产,并对其进行每人每次***元的处罚,由此造成的*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8、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江西省松脂采集技术规程》《采脂作业设计》进行采脂生产。
新开采的湿地松胸径须达到****以上(若新开采胸径****以下的松木,甲方按采割株数对乙方处以**元/株的处罚)。
松树采割割面上缘距离地面的高度不低于1.**,割面负荷率不大于4 0%,割面长度不超过****,采割侧沟夹角为9 0度、步距为0.1-0.***、深度不超过0 ***。
严禁使用铁钉挂袋和硫磺、盐酸催脂,不得在同*棵树上出现两个割面和随意转向,否则出现任何*项甲方按每株1 0元以上对乙方进行罚款。对因违规采割而造成林木死亡,甲方按每株***元的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
9、乙方在采脂生产期间要做好采脂山场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乙方采脂范围内的林木或周边发生森林病虫害.应及时向甲方和林业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尽快采取有效措施治理.乙方采脂范围内的森林病虫害防治费用及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对乙方的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给予技术指导。
**、乙方在采脂生产经营期间必须做好采脂山场的护林防火、防盗工作,消除*切隐患。如发生森林火灾或林木偷盗,乙方应及时制止并向甲方和林业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若因乙方人员因素造成的火灾事故和偷盗,*切责任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并且乙方应按过火面积***元/亩和烧死的林木按***元/株的标准赔偿给甲方,林木经营处置权归甲方。若是他人引起的森林火灾,甲乙双方共同追究他人责任。
**、乙方在采脂生产经营期间自行承担生产人员工资、工伤医疗、采工培训费、办证费、销售运输费用等*切费用及相关税费。
**、乙方在采脂生产经营期间必须做好安全生产,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有事故发生由乙方承担*切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乙方在采脂生产经营期内应保证甲方林木林相完整,合同期满后林木完好交还给甲方经营管理。
**、本合同在执行过程中任何*方不得随意变更。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须共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乙方如需转让采脂经营权给他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合同继续生效。由于*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违约方赔偿*切损失后,合同自然终止。因执行合同所发生的*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均有权向甲方注册地上级有关部门提出申请或向司法机关提起诉讼解决。
**、本合同*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应自觉遵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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