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
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0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_**_***[**]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竹山县*房沟至麻家渡段改扩建工程(****-********-*********)第*次澄清通知 各投标人: 现对本项目作出以下澄清: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9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中的内容修正如下: 1.凡是标段内与已建铁路、公路、航道、堤防、通讯缆线、供水、输油、输气管道、居民住宅区等有交叉、干扰的地段,投标人应做好相关协调工作,并采用有效措施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上述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营。投标人应将其采取上述措施而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另行支付。 2.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到施工过程采取保通导改措施(单侧车道封闭单侧车道通行及半幅封闭借道通行两种方式)、交通安全保护措施所需的费用。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若投标人中标后,所采取的措施不能满足工程保通导改、交通安全的需要,发包人有权指令其进*步采取补救或纠正措施,投标人应承担由于其措施不当所造成的*切后果及费用。 3.投标人应按照回收利用的原则对铣刨以后的沥青混合料进行回收、运送至发包人指定位置存放。投标人应将开展上述工作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4.对于施工所需的临时封路标志牌、标志筒等设施,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交通部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等法律、法规、规范的要求,摆放临时施工标志标牌、夜间警示灯、护栅、警告标牌等安全防护设施,并严格服从路政、沿线交警的管理。投标人应将上述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5.缺陷责任期的缺陷工程修复由中标的施工单位限期修复。如中标的施工单位不能按发包人指令进行修复,发包人有权指定相关单位进行修复,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承担,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6.中标人应积极配合招标人开展*新技术的应用,投标人应将开展上述工作的费用考虑到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 *、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年**月**日**时**分”变更为“****年**月**日9时**分”。 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投标人重新下载招标文件,特此澄清。 ************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