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州市灌区改造项目(林尘灌区)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化州市灌区改造项目(林尘灌区)勘察设计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化州市
2.4 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林尘灌区规划改造主干渠 ***、干渠 ****、放水涵 5 个、过底 涵 4 个、节制闸 5 座。
2.5 招标控制价:*******.** 元,其中勘察费 ******.** 元,设计费(含施工图预算编制 费)*******.** 元,具体费用最终以概算批复为准。
2.6 招标内容:包括本工程地质勘察(含测量)、初步设计(包括报告、概算、附图)、环 境保护设计、水土保持设计、招标设计(含招标图纸、招标工程量清单等)、施工图设计(含 施工图预算)工作,并提交相应的勘察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1)、(2)资格条件:
(1)工程设计:具备下列条件之*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灌溉排涝)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具备下列条件之*
①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资质或测绘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
3.3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
3.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完成信息录入手续;3.5 凡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参加省内水利工程建设投标期限内 的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不得参加本工程的投标;
3.6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总 数不得超过 2 个(含联合体牵头方),联合体各方至少需满足本招标公告第 3.2 款第(1)点 或第(2)点中任*资格条件,且联合体牵头方须满足招标公告第 3.2 款第(1)点要求。联 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 投标,也不得组成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项目中投标;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 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 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年 ** 月 2 日至 **** 年 ** 月 6 日,每日 9:**-**:**,**:**-**:**(北京时间,下同),在广州公共 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 *** 号,下同)持以下资料购买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递交时)及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 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2)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须提供);(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职称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打印的网页截图;(5)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的,格式见附件)。
以上资料*式两份装订成册,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原件备查;提供投标登记申请表(原 件*式两份,加盖公章,单独提供,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可下载)。
注:以上资料,联合体投标的除投标登记申请表需联合各方署名、签字、盖章外,其他 均可由联合体牵头方署名、签字、盖章即可。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在投标登记前应在广 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5.2 招标文件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元整(¥***.**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年 ** 月 ** 日 9 时 ** 分,
地点为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以及不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绝 接受。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本项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疑问及答疑以传真形式 进行。
8. 资格审查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标法。
9.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 号 3 楼
联 系 人:**
电 话:***-********
附件:
联合体协议书(如需要)
(所有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参加化州市灌区改造项目(林尘灌区) 勘察设计的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 为联合体牵头方, | 为联合体成员。联合体牵头方拟承担 | 工 |
作,联合体成员拟承担 | 工作。 | ||
2.联合体牵头方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招标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的主办和协 调工作,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 责任。
4.如中标,由招标人与联合体各方签订合同书,并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投标事宜履行完毕后,如本联合体未中标则本协议自动 失效;如本联合体中标则作为履约合同附件,与合同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6.本协议书正本*式 | 份,送发包人*份,投标登记时提交*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 份; | ||
副本*式 | 份,联合体成员各执 | 份。 | ||
注:本协议书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联合体牵头方名称: | (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签章) | ||
联合体成员名称: | (盖单位章)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签字或签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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