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坝镇人民政府、县级相关部门:
根据《*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办法的通知》(川办发〔****〕**号)、《*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川省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实施方案的通知》(川自然资函〔****〕***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绵府办发〔****〕**号)和《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绵阳市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分类退出方案》(绵自然资规发〔****〕**号)等相关规定,为进*步做好生态保护红线内矿业权退出工作,经研究,决定关闭*川薯旺商贸有限公司*川省北川县尖尖山北金矿普查(许可证号:******************)探矿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由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矿业权关闭相关程序逐级向相应登记机关上报注销相关证件。
*、各相关部门督促矿权人停止*切勘查开采活动,主动拆除*切设施,积极履行生态修复责任义务。
*、所属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加强对关闭矿业权的巡查监管,确保关闭到位。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办理矿业权退出的后续相关工作,妥善处置好矿业权退出后的相关事宜,确保稳定。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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