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期:***2年**月**日—— ***2年**月**日)
项 目 名 称 | 新田港区中间隔离带工程 | |||||
比选公告编号 | / | |||||
比 选 人 | 重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代理机构 | *************** | *********** | ||||
新田港区中间隔离带工程 | 第*中选候选人 | *********** | ||||
第*中选候选人 | 重庆市*州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 |||||
第*中选候选人 | ********** | |||||
拟中选人 | *********** | 中选金额(元) | ******.** | |||
工商注册号 | ****************** | / | ||||
投诉受理部门 | *州经开区管委会 | 联系电话 | ***-******** | |||
比选人:重庆*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年 ** 月 ** 日(单位公章) | 比选代理机构:***************
***2年 **月 **日(单位公章) |
备注:1、竞选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结果公示有异议的,应当先向比选人提出异议,由比选人及其比选代理机构答复;对答复不满意的,才能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令第**号)执行和《重庆市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实施细则》(渝发改标[****]****号)执行。
2、项目如划分多个标段(合同包)的,应按不同合同段分别填写“标段(合同包)名称”、“中选候选人及排序”、“拟中选人”。自行竞选的,比选代理机构*栏不填。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