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全院医疗辅助耗材采购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原因:
对招标文件中最高限价、采购需求、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进行更正。
更正内容:
原公告的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日期:****-**-**,更正为:****-**-**。
原公告的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更正为:****-**-** **:**:**。
原公告的开标时间:****-**-** **:**:**,更正为:****-**-** **:**:**。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将招标文件“第2章 投标人须知”中“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结算率(0%-***%)进行报价,在实际结算时采购人将按中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结算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限价×投标时的结算率。(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结算率为**%,单价限价为***元,则结算**为:***元×**%=**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率为负数、有超过*分之*、有多个投标结算率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或者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元,合同自动终止。 |
”
更正为:
“
最高限价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结算率(0%-***%)进行报价,在实际结算时采购人将按中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结算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限价×投标时的结算率。(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结算率为**%,单价限价为***元,则结算**为:***元×**%=**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率为负数、有超过*分之*、有多个投标结算率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或者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元,合同自动终止。 |
”
本项目更正内容详见附件。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项
本项目备案号:********************[****]*****,采购预算品目为*****其他货物,预算金额为人民币*****元。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元。投标人在报价时应按结算率(0%-***%)进行报价,在实际结算时采购人将按中标人在投标时所报的结算率进行结算,即:结算**=单价限价×投标时的结算率。(如:投标人在投标时的结算率为**%,单价限价为***元,则结算**为:***元×**%=**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率为负数、有超过*分之*、有多个投标结算率的,其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年或者合同结算金额达到*****元,合同自动终止。监督部门:*川省财政厅。联系电话:***-********。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川省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青羊区*环路西2段**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吉泰*路**号3栋7层1号(花样年香年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川中志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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