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陵水县黎安镇后岭村委会走客村村庄、岭仔村村庄提升改造工程”变更说明
致各投标人:
***********受**************的委托,对陵水县黎安镇后岭村委会走客村村庄、岭仔村村庄提升改造工程组织公开招标,本项目于****年**月**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先对招标文件作出如下变更:
原招标文件第*章投标人须知“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企业诚信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⑤劳资专管员 :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机构颁发的劳资员岗位资格证书;【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劳资专管员及资料员岗位证,并提 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年至今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现更正为:“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企业诚信4、项目管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⑤劳资专管员 :提供人员身份证及本单位出具的岗位任命书(格式自拟);【证明材料:提供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施工员、安全员、资料员岗位证及劳资专管员身份证及本单位出具的岗位任命书(格式自拟),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单位缴纳的 **** 年至今任意*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新入职人员按实际缴纳月份提供。以上人员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以最新变更文件为准,其他内容不变,重新下载招标文件。
特此说明!
招标人:**************
代理机构:***********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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