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扬中市分公司**联网报警服务项目,项目编号:************,采购人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采前公示。
*、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镇江市分公司)扬中市分公司**联网报警服务项目。
服务内容:为扬中市分公司所辖代理金融网点、机要室、营投部等部门的**联网报警服务,联网报警服务有线主机**套,无线主机**套,共计**套。预算服务费用***元/套/月。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年度费用预算:**.***元人民币(含税)。
服务期限:*年。
*、单*来源采购原因
本次采购内容为联网报警服务,项目预算为**.***元,采购金额在公开招标限额之下,资金来源为自筹,非可公开情况。因此,可不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实施。扬中市分公司**联网报警服务项目*直由***********担负,因为报警信号需与***报警平台对接,且扬中市范围内无竞争单位,因此只能从此单位进行**联网报警服务采购。
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单*来源采购实施办法(****年修订版)》第*条 :采购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之*的,经相关审批流程批准后,可实行单*来源采购:(*)只能从唯*的供应商处采购的,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基于技术方案或市场垄断,只能从唯*供应商或代理商处购置。
本项目建议采用单*来源方式购买。
*、单*来源采购供应商
***********。
*、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次公示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4天。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邮箱:*******@**.***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中山西路**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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