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于****年**月8日发布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到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项目只有两家供货商参与报名,又于****年**月**日发布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项目招标采购公告(第*次),到报名截止时间****年**月**日,项目仍只有两家供货商参与报名。
经核查,采购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没有倾向性、排他性,按照要求在医院公开网站上发布了招标公告(两次),充分征集潜在投标人,信息公示均最大限度地通知到各个潜在投标人,为保证我院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项目顺利开展,根据医院相关规定程序, 按规定拟对上述经两次报名只有两家供应商的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采购项目:成都医学院第*附属医院****年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项目
*、项目概况:为进*步加强餐饮外卖服务环节疫情防控,减少人员接触和聚集,我院拟引进智能取餐柜运营服务供应商,由服务商负责基础建设,在医院指定区域安装智能取餐柜,用于外卖、快递及其他物品的临时存放,投入设备需具备智能化、封闭化特点,实现非接触取餐取件及过程的便利性、安全性。
*、 参与竞争性谈判的投标报名公司及地址:
(*) 投标报名供应商:上海*快智送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长宁区天山西路**号2号楼***室
(*) 投标报名供应商:************
供应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软件园*期望海路**号***享取科技
*、公示期限:各潜在投标人对以上内容如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公司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宝光大道***号,邮编******。
采购单位联系人:*** 周老师 联系电话:***-********。
成都医学院第*附属医院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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