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号),我委受理了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延续房地产开发企业*级资质的申请,并进行了初审,拟上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为保证初审质量,增加工作的透明度,现将北京首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年**月**日至***2年**月4日。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委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联系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建委房地产开发管理处
邮 编:******
电 话:***-********
***2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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