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之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 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
各投标人:
关于漳州高新区绿色发展及产业配套设施项目之生态治理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编号:********************),现招标人发布答疑纪要和补充通知如下:
*、答疑纪要
1、招标公告“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中有关泵站的最大流量为******³/d,而第*章评标办法条款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有关业绩要求“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单个合同总投资不低于***元的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设计业绩,每具有1个得2分,最多得4分;其中任*项设计业绩工作内容包含设计规模不小于*****/d的泵站工程加2分,本项满分6分。”中有关泵站流量要求为不小于***m³/d,远远大于项目实际流量,非常不合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答:本项目最大泵站取水规模为80*m3/d,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2、第*章评标办法条款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有关业绩要求“3、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自****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正在实施或已完成的污水类工程***项目业绩,单个合同工作内容须包含污水提升泵站及管网工程(管网长度不小于****),每具有1个得2分;本项满分2分。”中业绩内容要求包含泵站及管网,但业绩指标只有管网的长度要求,无泵站的流量要求,而上述“1”的业绩要求含有泵站,且有流量要求,由此可见,同类业绩指标要求前后具有明显的选择性,明显为某*家单位量身定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答:本项目管网工程长度较长,且为重点建设内容,因此重点考察投标人的管网工程业绩,不存在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
3、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条款2.2.4(1)资信业绩评分标准有关人员要求“1、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提供):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建造师)的,得2分;在此基础上具有*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的,加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水利工程)(或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满分4分。”中拟任项目总负责人想要得满分4分,除了要求具备高级职称外,还同时要求具备5个注册执业资格!经查询人员相关的国家主管部门官网,能够满足该加分条件的勘察设计单位不超过2家!另,其他人员如拟任项目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的要求也存在过高的问题,明显为某*家单位量身定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号)“第***条 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
答: 本项目建设内容中包含了水利、市政、生态等内容,投资规模大,工程子项多,建设周期长,对项目相关负责人在勘察、设计、施工、成本控制等方面提出了更高的专业水平要求且给予合理加分,符合本工程建设需求。
7、招标公告3.2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1)、(2)、(3)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①工程设计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勘察资质要求:①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或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问:招标公告3.2条“……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1)、(2)、(3)资质……”,所要求的“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分工,各自提供所承担工作对应招标公告要求的相应资质,是否满足上述资质要求?
8、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组成包括“(6)承包人实施计划”,与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实施方案”描述不*致。问: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3.1投标文件组成“(6)承包人实施计划”是否修改为“(6)承包人实施方案”?
9、在实际编制电子投标文件过程中,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格式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览表、技术投标文件”5个板块,存在如下问题: 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要求“(3)技术文件采用明标评审,投标人在上传技术文件时,应在“技术文件”中上传《承包人建议书》、“技术文件2”中上传《承包人实施方案》”,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格式中无“技术文件2”板块,是否《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均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投标文件”板块;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无明确的“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览表”划分。问:将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协议书,*、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料”的内容全部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文件”板块;将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承包人建议书,*、承包人实施方案”的内容全部上传至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格式的“技术投标文件”板块;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文件,报价文件,投标*览表”板块不上传内容;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方式是否可行?
**、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工期:总工期 日历天”,根据招标文件第*章 招标公告2.5工期“项目总工期暂定4年”。问:招标文件第*章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2.工期:总工期 日历天”是否可直接填写为“2.工期:总工期****日历天”。
**、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其他要求“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分公司人员社保隶属于总公司)”经咨询,根据社保局相关规定,社保缴纳证明或无法开具至**月。问:可否修改为“以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挂网之日的上*个月为始点并往前追溯连续缴费累计*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分公司人员社保隶属于总公司)”。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第2.2.4条款人员配备情况“2、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设计负责人(由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承担设计任务方提供):具有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和注册土木工程师(水利水电工程)执业资格的,得1分;在此基础上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加1分。本项满分2分。”本项目为工程总承包项目,要求投标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及执业资格证书,招标文件要求设计单位或者设计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中承担的任务是为本项目的设计服务,具体的设计范围招标文件中明确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指导与监督、设计变更和竣工验收及相关审查(如有)配合工作等设计服务,有效指导施工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然而作为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却被要求持有施工类的执业资格证(*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此条款设置极不合理,涉嫌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违反《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第2.2.4条款财务能力“1、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注册资本金从大到小进行排名(允许并列排名,如N家投标人出现并列,后续名次不跳空):(1)排第1名的,得3分;(2)排第2名的,得2分;(3)第3名及以后名次不得分。本项满分3分。注:注册资本金以实缴金额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须提供:(1)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年度报告中的实缴出资额相关页面截图;(2)营业执照扫描件。”在“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中第*大点明确规定了不得以注册资本金等特定条件作为资格或加分条件,本项目包含了市政配套工程。考核*家企业实力有这个必要性,但企业的实力应以企业资质、业绩作为标准。为了能够更好的控标,故意增设注册资本金加分,且也违反了《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条招标人有下列行为之*的,属于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中的第(*)“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
**、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前附表的第2.2.4条款技术能力“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市级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设立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1分;具有省级及以上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设立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得4分。本项满分4分。注:须提供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复印件及官方网站截图,否则不得分。”关于“科学技术行政管理部门批复设立的城市水环境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环境与生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水利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招标文件评分项刻意设置由各省科技厅、市科技局及科协颁发的工程技术中心,然并非每个省市都有开展、设立关于水环境方面的工程技术中心,若潜在投标人所在省市并未开展技术研究中心评审,而招标文件设置此条件,是否对该省市潜在投标人极不公平呢?且本项目为设计、施工项目,工程性质与科技项目并无关联,将此条款作为加分条件远远超出了项目实际需要,存在歧视性倾向。此条款设置极不合理,涉嫌存在设置不合理条件排斥潜在投标人嫌疑,违反《招标投标法》第**条第*款“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
招标人:漳州*龙江圆山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年**月**日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