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来源采购公示
*、项目信息
采购人: **********
项目名称: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和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1、残余白细胞计数仪:本次采购的残余白细胞计数仪设备主要用于对合格库存血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等血液制品中的残余白细胞数进行抽检计数,对采购的新血袋、新过滤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启用前需做确认试验,其中也涉及残余白细胞计数。目前我站质管科残留白细胞计数使用手工法显微镜镜检计数,冲池、目测、镜检、计数等操作环节受工作人员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为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我站拟采购残余白细胞计数仪,预算金额:**.5*元。 2、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 本次采购的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用于采集血小板,与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使用,为*次性使用耗材。拟采购的血液成分分离机管路与我站现有设备*****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使用,预算金额:**.3*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元
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残余白细胞计数仪 :本次采购的残余白细胞计数仪设备主要用于对合格库存血去白细胞悬浮红细胞、去白细胞单采血小板等血液制品中的残余白细胞数进行抽检计数,对采购的新血袋、新过滤器、新工艺、新方法、新设备启用前需做确认试验,其中也涉及残余白细胞计数。目前我站质管科残留白细胞计数使用手工法显微镜镜检计数,冲池、目测、镜检、计数等操作环节受工作人员主观因素影响较大,影响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截止需求调查公示截止时间,只有福州力源医疗器械公司提交 ****-**** 残余白细胞计数仪的报价材料,无其他供应商响应,且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的异议。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产品,目前有注册的只有*家注册号为“国械注进***********”的韩国进口产品,国内暂时查无该设备。且目前国产血液细胞分析仪的线性范围未能达到要求,无法进行残留白细胞计数。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是该设备的中国总代理商,************是山东威高集团医用高分子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级代理商。为了保障血液安全和血液质量监测工作的有序高效运行及开展,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1)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相关规定,特依法申请 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残余白细胞计数仪。 2、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 :本次采购的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用于献血者血小板采集,与血细胞分离机配套使用,为*次性使用耗材。截止需求调查公示截止时间,只有欧思迈(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提交 *****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的报价材料,无其他供应商响应,且 未收到任何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本项目需求公示提出的异议。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查询相关产品,目前用于采集血小板使用的管路均为专机专用。 血液成分分离机配套管路(*****)是我站现有设备*****血细胞分离机原厂配套耗材,目前 没有相应产品可以替代 ,该配套管路使用过程中质量稳定,采集的单采血小板产品质量符合〈全血及成分血质量要求*******-****〉。该厂家为 ****** ***,***,指定 福建省宁德市地区 唯* 经销商 为欧思迈(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为确保献血者安全及血小板产品的质量,保证临床用血安全和采供血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第(1)款:“只能从唯*供应商处采购”相关规定,特依法申请 采用单*来源方式采购残余白细胞计数仪。
*、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欧思迈(厦门)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高新区科技东路**号网讯中心大厦A栋**层**室,厦门市思明区岭兜西路***号***
*、公示期限
****年**月4日至****年**月** 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论证专家信息(工作单位、姓名)及专家论证意见(见附后附件):
序号 |
工作单位 |
|
1 |
余深务 |
****** |
2 |
陈依松 |
|
3 |
黄训瑞 |
2、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采用单*来源采购方式公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并同时抄送项目同级财政部门。
*、联系方式
1.采购人 : **********
联 系人:***
联系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山西路 7号
联系电话: ****-*******
联 系人 : ***
联系地址:宁德市闽东东路 5号
联系电话: ****- *******
3.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名 称: ***********
地 址: 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东湖御景 **座2梯***室
联系方式: 陈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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