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那曲市群艺馆提升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平台运营服务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西藏自治区 | 公告时间 | ****年**月**日 **:** |
首次公告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日期 | ****年**月**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辽宁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
*、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那曲市群艺馆提升公共文化云建设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年**月**日
*、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1、由于疫情原因,本项目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现更正为“****年**月**日**时**分”。
2、本项目供应商可以选择邮寄等方式于****年**月**日**时**分前(以邮件寄出时间为准,在途时间不计)将“线下递交给代理机构存档的电子文件”寄往下地址:
收件地址: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收件人:蒋女士,联系电话:****-*******。
注:如因供应商选择邮寄等方式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造成文件破损、丢失或因疫情扣押等情况,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年**月**日
*、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及时关注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公告,如有变动请以该平台公告为准。
为落实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文件要求及《关于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线上“不见面”开标的通知》,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不见面开标”系统的使用详见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中心的《西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视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那曲市色尼区那曲镇辽宁路1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拉萨市林廓北路2号(新气象宾馆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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