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包1(肇源县引嫩入肇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采购):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
************ | 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号楼*楼 | 3,***,***.**元 |
合同包1(肇源县引嫩入肇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采购):
工程类(************)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金额(元) |
---|---|---|---|---|---|---|---|
1-1 | 其他水利工程施工 | 肇源县引嫩入肇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 | 肇源县引嫩入肇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具体内容为建设界标**个(*级保护区**个,*级保护区** 个),道路警示牌**个,航道警示牌**个,宣传牌6个,隔离围栏2.8*米;设置水质自动监测系统1套 ,视频监控设备9套,其中:固定监控区域枪式摄像机8套,巡视监控区域快球摄像机1套,施工现场、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 自合同签订后至****年**月**日竣工 | ** | 中国人民共和国*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黑************ 黑建安B(****)******* | 3,***,***.** |
马永海、周红艳、姜云霄(采购人代表)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
**,***.**元。由成交单位在成交通知书发放前以现金 形式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投标单位报价时必须考虑并包括此部分费用),否则成交通知 书不予发放,由于延迟领取成交通知书导致的后续事宜由成交单位自行负责。 本项目成交 通知书发放后即视为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任务结束,若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提出弃标或招标 人原因取消项目后续工作的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项目取消的,招标代理费不予退还,投标单 位自行考虑此费用损失及风险,由此引起的责任由招标人及成交单位双方解决,与招标代 理机构无关。凡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即为同意此约定。 |
||
---|---|---|---|
合同包号 | 合同包名称 | 代理服务费金额(*元) | 收取对象 |
1 | 肇源县引嫩入肇饮用水源地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采购 | 4.**** | 中标(成交)供应商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肇源县政府大街***号
联系方式:***********
名称:*****************
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高新区外包园**楼2单元***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
****年**月**日
相关附件:
合同包1: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