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X[********]-****
*、项目名称:***********抚松县创业大路改造工程(设计)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抚松县参乡建筑设计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抚松县抚松镇北新区鹿鸣街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范围:本项目的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 本项目包括对抚松县行政中心创业大路进行改造,道路总长****.***米,车行道拆除*****㎡(拆除至基层),车行道新建(面层、基层)*****㎡,人行道拆除****㎡(拆除至结构层),边石调整*****,界石新建*****,规格为****×****×*****,新建慢系统(彩色沥青)****㎡,检查井维修***套,收水口维修***套,道路标线****㎡,*****给水管道(**管材,1.****)****米,*****给水管道(**管材,1.****)**米,*****给水管道(**管材,1.****)***米,*****给水管道(**管材,1.****)***米,排气井3座,排泥井2座,检查井**座,消火栓**套(***** **-1.6),含井,水表**块,其中*****水表2块,*****水表1块,*****水表9块,*****水表5块。项目总投资为****.***元,全部为建设投资,建设投资构成:建筑工程费****.***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元;基本预备费***.***元。 服务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合格标准。 服务时间:20天。 服务标准:合格。 |
*、评审专家名单:** 李乃杰 宋韬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无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 抚松县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 址:抚松县抚松镇香江路**号
联系方式:** ***********
名 称:***********
地 址:抚松县人民政府,新行政中心人大*楼(2号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继冬
电 话:****―*******
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抚松县创业大路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抚松县创业大路改造工程(设计)) ,属于(商务服务业); 承接企业为(***************),从业人员( ** )人,营业收入为(*** )*元,资产总额为(*** )*元 ,属于(小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日 期:****.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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