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州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噪声显示屏)运维项目
结果公告
************受***************委托,对鄂州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噪声显示屏)运维项目
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现将本次磋商结果公告如下: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鄂州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噪声显示屏)运维项目
*、评审日期:****年**月**日
评审地点:鄂州市滨湖北路**号中源国际****室,************鄂州分公司
*、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支沟西、*** 国道南 ** 立方城武汉医药研发创业城4栋**层**室
成交金额:¥******.**元/每年
*、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鄂州市环境噪声自动监测系统(噪声显示屏)运维项目
服务范围:本次招标共有5个噪声监测子站,分别为鄂州高中南门、凤凰广场、滨江公园、花湖金花美食广场、花湖杨家湖菜场,进行日常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服务时间:服务期为*年,***************在合同期满*个月前对成交供应商的实际运维工作进行考核,如满足采购人要求,则续签*年运维合同;如不满足采购人的要求,在运维中出现差错或不能及时处理故障,则合同期满终止合同。
服务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服务标准:满足磋商文件要求、合同约定、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以及行业标准。
*、评审专家名单:
磋商小组组长:贾光昕
磋商小组成员:李树林、刘红胜
*、成交人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代理机构交纳**元(¥****.**)服务费。
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有关当事人如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提交质疑函*份,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逾期将不再受理。
质疑应当采用纸质形式送达并提交电子文档,符合法定受理条件的,代理机构出具受理回执。如仅以邮件形式送达且未告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同时未取得代理机构的质疑受理回执的,为无效的质疑。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鄂州市鄂城区文苑路**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鄂州市滨湖北路**号中源国际****室,************鄂州分公司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邮 箱:******@***.***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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