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祥区檀江、邵水、资江河道打捞保洁服务项目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年**月**日
采购计划编号:大祥财采计-****-******
大祥区檀江、邵水、资江河道打捞保洁服务项目
(****年6月**至****年6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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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祥区檀江、邵水、资江河道打捞保洁服务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全称):大祥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服务商(全称):**************(乙方)
为切实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推进生态文明、美丽大祥的建设。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由*************组织实施大祥区檀江、邵水、资江河道打捞保洁项目。
****年5月**日,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相关部门的监督下,按照公开招标程序,经评审、公示后,确定**************为该项目服务商。经商议,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服务范围
1.檀江河:从檀江、罗市至檀江、城南段,长度约**.7公里,河面宽约**米。
2.邵水河:从红旗渠段至板桥段,长度约**公里,河面宽约**米。
3.资江河:雨溪段至桂花渡*水厂,长度约3.5公里,河面宽约***米。
共计约***.***平方米的河面及河岸打捞保洁工作,
*、服务内容
1.常态性打捞水面漂浮垃圾、废弃物及有害水生植物;
2.常态性清理资江、邵水两岸树枝上悬挂的飘浮物;
3.常态性对服务范围内河道两岸边坡生活垃圾废弃物清扫保洁;
4.常态性对河道两岸的暴露生活垃圾进行收集清运;
5.完成**临时交办的河道其它保洁清理工作。
*、垃圾处置
(*)檀江、邵水河、资江责任范围内两岸人群聚集较多的河段摆设垃圾桶、果皮箱、勾臂斗等收集容器,确保市民生活垃圾废弃物有序投放;
(*)檀江、邵水河、资江责任范围内生活垃圾废弃物做到日清日转运到附近中转站,确保各收集容器干净整洁;
(*)檀江、邵水河、资江责任范围内河面漂浮物打捞上岸后,袋装在集中点过滤水后,用垃圾密闭车转运至附近的生活垃圾转运站;
(*)檀江、邵水河、资江责任范围内河面漂浮病死家禽、河道污染等应及时向市农业农村局或属地水利、海事等部门报告,并协助其打捞配合处理。
*、服务标准
(*)作业区域内河岸边坡无成堆裸露生活垃圾、废弃物,树枝花草无悬挂飘扬的废弃物;
(*)人行通道和沿河码头,无休闲人员乱扔的果皮纸屑、塑料袋,钓鱼爱好者留下的烟蒂、酒瓶等残留废弃物;步行道干净无积留污水、杂草、淤泥;
(*)果皮箱、垃圾桶、勾臂斗等垃圾收集容器及周边干净整洁,废弃物及时收集不溢出,外观干净美观;
(*)檀江、邵水河、资江责任范围内责任区域水面不能有成堆、大面积漂浮聚集物,确保资江邵水水畅、河净、岸洁、景美。
*、服务时限
(*)按招标文件服务周期*年,自****年6月**日至****年6月**日。
(*)履约质保金:人民币***圆(¥******.**),为便于财务操作,建议从第*笔应付的服务费中抵扣,后续月份按实支付,服务周期到或终止服务后,经核查,*个工作日内无息按实退还质保金。
*、双方权利义务
(*)**的权利义务
1.乙方未经**同意,擅自将服务范围内的全部河道或部分区域转包给其他公司进行打捞保洁的,**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停止支付应付的服务费,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协助乙方做好清扫打捞、垃圾转运等矛盾调处工作。
3.**根据《檀江、邵水河、资江河道及两岸打捞保洁考核办法》对乙方服务内容及质量进行月考核、年汇总,并将考核结果及时告知乙方,按考核结果支付乙方作业服务费用。
(*)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河道保洁服务过程中,对出现的突发性事件,须及时上报**,并增加人力物力妥善处置,经确认非招标服务范围内的作业,可以向**申请额外作业经费。
2.乙方应合理安排河道作业区域内所有的清捞保洁作业时间,确保河道及两岸干净。
3.乙方作业人员,有引导、劝导、阻止河道两岸市民任意向河道倾倒废弃物和垃圾的义务。
4.乙方应按照投标文件和**招标要求,制定详细的打捞保洁计划措施、人员管理方案等制度。建立完善的工作日志作业台账,详细记录每天人员、设备出动情况,垃圾转运数量,并每月上报局环卫服务中心*份,便于监管部门对河道清捞保洁情况的掌握。
5.乙方必须制定完善的薪酬制度,按时发放河道工作人员的工资和奖惩薪金。
6.乙方对河道打捞保洁安全作业负企业主体责任,承担*切安全事故责任和赔偿损失的义务。应当制定完善的安全作业方案、应急预案,加强河道打捞保洁安全作业培训和宣传,给河道打捞保洁作业的工作人员购买必备的商业保险。
7.乙方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及《檀江、邵水河、资江河道及两岸打捞保洁考核办法》规范作业,接受**考核,并及时响应**在考核中提出的整改问题和要求,接受月考核结果。没有达到考核办法标准要求,**有权终止合同。
8.为了便于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和管理,乙方应在项目地成立相应的机构和部门进行项目日常管理和运营。
9.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上,视为合格,全额支付当月作业承包经费。月考核成绩在90分以下,每减少*分扣当月作业承包经费***元。连续两个月得分在**分以下或全年平均得分在**分以下的,**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费用及支付
(*)中标金额:*******.**元(3年),每年为******元,*年**个月。每月应支付:*****元。
(*)每个月**号后,乙方开具上个月发票和付款月份作业台账为附件送**,*个工作日内支付。
(*)实付款按考核办法(详见附件)支付,应扣除当月被罚的金额。
(*)乙方若接受突发事件处置或**临时安排的常态化打捞保洁以外的其他任务,应在处理完成后,按照双方议定的服务费用,向**开具发票。并以作业过程的图片(作业前、作业中、作业后)作支付依据的附件,待**审定同意后按实支付。
*、其它
(*)本合同未尽事宜,以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为参考依据,双方协商解决,必要时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仲裁部门提请仲裁。
(*)本合同在*************办公地点签订,*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代理机构和采购监管部门各*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附件:
1.中标通知书
2.檀江、邵水、资江河道及沿岸清扫保洁服务考核计分办法
**(盖章):**************** 乙方(盖章):**************
***表: ***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采购监管部门(盖章):
****年6月**日 ****年6月**日
附件
大祥区檀江、邵水、资江河道打捞保洁
考核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区河道管理与保护,健全河道长效管理机制,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结合“河湖长制”的相关规定,根据我局城市管理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核办法。
*、考核方法
以*分制为基准,实行扣分制。考核形式以明检和暗检为主,领导交办、媒体曝光、市民投诉为辅,对每月进行计分统计。
*、考核内容
(*)日常清捞保洁
1.河岸边坡夏、秋季每天早上7∶**分以前,春、冬季每天早上8∶**以前完成清扫,未到位的每次扣1分。
2.未按时清扫清运打捞保洁,每处扣1分。
3.清扫保洁交接班出现人员空缺现象,每人次扣1分。
4.河道两岸种植蔬菜未及时统计上报的,每处扣2分。
5.清扫清运、保洁、打捞人员未着标识服装、救生衣的每人次扣1分。
6.清扫清运、保洁、打捞人员在河堤两岸焚烧垃圾,每处扣2分。
7.对突发性河堤两岸、水面环境卫生污染未及时处理,发现*次扣1分。
8.未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队*预案,扣2分。
9.无证驾驶机械作业船只或垃圾转运车辆的,每次扣2分。
10.未按时每月向市城管局报送作业台账,扣2分。
(*)各级交办投诉件处罚
1.市民投诉河道保洁不到位,交办后*个小时内没有回复整改图片,扣2分。
2.同*投诉内容连续两次以上投诉,视为未整改,扣2分,罚***元。
3.局河道监管部门督察或其它河道管理部门发现乙方或乙方雇佣人员无证驾驶机械船只被通报,每次扣2分,罚款****元。
4.局督察考核及相关部门反映的河道问题,交办后*小时内没有回复整改图片的,扣1分,罚***元。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加倍处罚。
5.局领导发现督察的问题,交办后*小时内没有回复整改图片的,扣2分,罚****元。
6.各种创建迎检、各级环保督察和“河湖长制”交办的问题,两小时内未及时处置到位的,扣3分,罚****元。在规定时间内未整改,加倍处罚。
7.市级领导或“河长制”巡河过程中,造成影响的,或对指出的问题,两小时内没有整改到位的,扣4分,罚****元。
8.市级新闻媒体、红网、政府网站出现投诉、曝光属实的,扣5分,罚****元,并自行回复处理,消除负面影响。
9.省级新闻媒体、政府网出现投诉、曝光属实的,扣5分,罚****元,并自行回复处理,消除负面影响。
**.如因工作不到位在上级检查和接待活动中造成严重影响的,扣除乙方当月承包经费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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