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申请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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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公开招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招租的实物资产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出租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租赁申请书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招租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5、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并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贵所、意向承租方造成损失的,以本项目设定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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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咸宁市勘察设计大厦左边门面(咸宁楚天大药房)(标的2)*年租赁权 | ||||
挂牌开始时间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项目编号 | ************** | 挂牌** | 4.*******元/年 | ||
标的所在地 | - 咸宁市淦河大道**号勘测设计大厦 | ||||
租期 | 3年 | 免租期 | |||
首年租金(*元) | 租赁期总租金(*元) |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 | 出租用途 | |||
目前状态 | 使用状态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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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介绍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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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 |
评估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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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湖北循其本**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评估基准日 | ****-**-** |
租赁**评估值(*元) | |
批准(备案)机构 | 咸宁市政府国资委 |
核准(备案)日期 | ****-**-** |
*、交易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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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牌开始日期 | ****-**-** | |
挂牌截止时间 | ****-**-**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承租方小于等于()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
租金递增方式 | ||
履约抵押金(*元) | 按最终成交价*个月的租金金额收取,实际金额以最终签订租赁合同的合同押金金额为准 | |
与租赁相关的其他条件 | 出租方提示:
1、本次标的以现状进行招租,承租方提交承租申请前应自行前往承租标的现场勘察,递交承租申请时须承诺对本次承租标的现状和瑕疵已充分了解,并对本次承租标的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认识,提交承租申请即视为无条件接受该标的,不因标的承租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向出租方和武汉光谷联合产权交易所咸宁产权交易有限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2、房屋租赁经营权转让成交价仅为租金,承租人使用房屋所涉各项税、费(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水费、电费、政府部门增收费用等)均由承租人另行承担。 3、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出租方确定并公示的《租赁合同》(详见竞价文件)。 4、意向承租方须完全认可由湖北循其本**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公开招租所出具的(鄂询价鉴【****】第*****号)中的全部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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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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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
组织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是否采用动态报价 | 否 | |
报价方式 | 多次报价 |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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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交纳规则 | ||
收取方案 | 租赁包按固定金额收取保证金,固定保证金金额为**,***.**元。 | |
交纳时间 | 交易机构承租登记后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收款账号 |
收款单位:********************* 账号:***************** 开户行:湖北咸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民支行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如需手机***转账,可扫码复制账号, |
保证金内容及处置方式 | 关于保证金的处置约定:(1)、挂牌截止后,经资格审核,如仅有1个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办理承租登记手续,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挂牌截止后,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进行交易,各合格意向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未竞得转让标的的其他合格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缴款账户。(2)、经资格审核,被确定为不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该意向承租方原缴款账户。(3)、如因非出租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种情形时,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直接从该保证金中先扣取*********************按约定应收取的全部产权交易费用,余额将作为对出租方的经济赔偿,经出租方书面申请后支付。若保证金不足以弥补出租方和*********************的经济损失,出租方和*********************还有权进*步追究意向承租方的法律和经济责任:①挂牌截止后,意向承租方单方要求撤回承租申请的; ②以协议方式成交的,意向承租方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③以网络竞价方式转让的,意向承租方未按要求参与竞价及应价, 或者在被确认为承租方后不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 |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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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受让方/投资方/承租方应提交的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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