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 疑 人: *************
地 址: 扶绥县新圩镇兴港路**号
法定代表人: 吕强
委托代理人: 吴亚希 电话: ***********
****年上林县公共基础照明项目[项目编号:********—** —******- ****]质疑答复函
质疑供应商:*************
地址:扶绥县新圩镇兴港路**号
邮编:******
法定代表人:吕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吴亚希 联系电话:***********、***********
地址: 扶绥县新圩镇兴港路**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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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于****年5月6日下午**时**分收到贵公司以邮寄方式递交的关于“质疑函”,针对贵公司提出的质疑内容我公司高度重视,组织技术人员认真进行审查,现就贵公司质疑事项答复如下:
质疑事项1(概述):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具备行政主管部分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级(含*级)以上或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含*级)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此项资格要求不合理,违反了南宁市财政局印发《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的相关条例,应当予以删除。
质疑事项1答复:经审查,本项目为公共基础照明项目,该项目涉及到路灯照明的安装以及灯座基础的开挖、混凝土制作等工序,对项目的安全起关键性作用,对投标单位提出资格要求,并未违背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设定与财股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资格要求”等相关要求。故该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2(概述):提出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第2点:“ 实质性要求”是指招标文件中已经指明不满足则投标无效的条款,或者不能负偏离的条款,或者采购需求中带“▲” 的条款与第*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评标程序第2点:符合性审查不通过而导致投标无效的情形,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任何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负偏离,将被视为投标无效。以上2条条款与第2章技术需求中的参数相矛盾, 应当予以修改。
质疑事项2答复:经审查,招标文件对该条款的描述不够明确,该质疑成立,我司将作出更改,详细见更改公告。
质疑事项3(概述):提出招标文件第*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评标标准1 第 2 点技术分第*档性能、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正偏离并被评委认可得** 分。请问需要多少项正偏离可得** 分?文件没有表明清楚, 应当明确评分。。
质疑事项3答复:经审查,招标文件评分办法已明确“第*档性能、技术、性能指标完全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有正偏离并被评委认可得** 分”,表述已经很清晰,未存在文件没有表明清楚。该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4(概述): 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第4点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响应招标文件采购需求中的各项需求,对于重要技术条款或技术参数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投标货物生产厂家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招标文件中允许的其它形式为准。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视为无效技术支持资料。以上规定与技术需求中实质性响应要求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相矛盾, 应当予以修改或者删除。
质疑事项4答复:经审查,招标文件对该条款的约定是招标文件范本的规定,属于对投标人的告知条款,具体采购过程中以采购需求为准,并未矛盾。该质疑不成立。
质疑事项5(概述): 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 技术需求中*** 灯具和控制器要求检测报告应体现相关的检验仪器设备,违反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中的规定,应当予以删除。
质疑事项5答复:经审查,该两项内容的检测需要使用针对性的、专业的仪器设备才能检测出更权威的特性,招标文件对该条款的约定未违反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 中的规定。故质疑不成立,具体要求我司将重新作出更改,详细见更改公告。
质疑事项6(概述): 招标文件第*章采购需求技术需求中第*点投标单位应提供太阳能电池板、悝电池、智能太阳能路灯控制器的检测报告复印件,且检测结果为合格。检测报告同时应体现:①、检测报告应体现条形码或*维码或防伪码......②、检测报告须具有****认证标章,违反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的规定,应当予以删除。
质疑事项6答复:经审查,①、检测报告应体现条形码或*维码或防伪码(以上*种方式可以使用手机查询或电脑查询检测报告的真伪并且要求跟提供的检测复印件报告内容*致)或提供检测报告在检测机构官网上被查询到的截图(截图内容应与提供的检测报告检测的主要内容*致)作为佐证,对投标人提出了只要满足规定中的其中*种均可,是采购人为了查询检测数据的真实性要求,并未违反南宁市财政局关于《南宁市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中的规定;②、****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检测报告的数据真实性是得到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认可的,经了解,部分经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存在不*定具有****认证标章的可能,我司将重新作出更改,详细见更改公告;
综合上述,质疑人所述的质疑事项部分成立,部分不成立,部分修改内容详细见本项目的更改公告。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可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特此答复,感谢质疑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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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5 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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