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 中建*局东北公司
发布时间:****-**-** **:**:**
采购详情
招标信息声明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招标文件
招标项目:营口保利*月花项目
招标人: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联系人:
张周鑫:***********
投标须知
致各投标人:
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就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招标条件说明如下:
*、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必须是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并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取得相应资质,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组织,代理人必须得到投标单位的授权。投标人需首先获得招标人的准入许可方能参与本次招标。
*、投标文件要求
1、投标文件内容,只可以填充空格内容,其它表述不允许做任何修改;
2、本工程采用固定综合单价形式,投标方应充分了解本工程的复杂程度(如工期、赶工、冬雨季施等工程),综合单价中已包含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切费用以及所有复杂因素施工所增加的费用;投标方应得的社会保障费或各种保险费包含在单价中;单价包含市场人工费、材料费等涨价风险因工期紧张或冬雨季施工而产生的赶工费
3、提交投标文件时,需*并提交有效的资信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结构代码、税务登记证明、*般纳税人认证证书、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资信资料文件不全者,作废标处理。
请于****年5月 8 日 9 点前,将投标文件*式两份(签名、盖章)送至招标人处。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联系人:
张周鑫:***********
地址:辽宁省营口市西市区
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
投 标 文 件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
(备注:本页不需装订在承诺书中,请单独打印粘贴于投标文件档案袋封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资质证书编号: 营业执照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的法定代表人。现参加工程的投标活动,签署上述工程的投标文件、进行合同谈判、签署合同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切事务。
特此证明
投标人(章):
日期:
法人委托书
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存续的公司,其注册地址在 ,谨郑重授权(其签字真迹如下所示) 为本公司正式合法代理人, 该代理人有权代表本公司在投标、合同谈判及工程结算过程中所签署的*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切相关事宜,唯代理人同意并签署的合同类文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
本授权书经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本公司公章后生效,代理人转委托他人无效。本授权书有效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委托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字: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承诺书
致: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我公司同意承接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
*、 工程概况
本项目位于辽宁省营口市西边区盼盼路西**米。
工程规模如下:
本工程包括6栋地上5层住宅,1栋地上6层住宅,5栋地上4层住宅,地下车库。本标段总建筑面积约为6.4*㎡,其中住宅总建筑面积约为4.***㎡,地下车库总建筑面积约为1.***㎡
*、承包范围承诺
2.1分包范围: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辅材、包安全、包质量、包工期、包文明施工、包风险。
3.1.工期延误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1)由于发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停工、中断施工,贵司从发包方处或者工期顺延后,对我司予以相应顺延;
(2)不可抗力导致的工期延期,不可抗力不包括恶劣天气造成的工期延误,如暴雪、暴雨、大风等,仅指战争、暴乱、由于粒子辐射所造成之放射性污染、爆炸性核质量或核成分等物品的危害或由于飞机 或其它航空设备以音速或超音速飞行而造成的压力波。
(3)因贵司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4)因设计变更或非我司原因造成的停电、雨期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小时以上(*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发生以上情况只顺延工期,不增加费用。
3.2.质量检查与验收
(1)双方关于分包工程质量标准的约定:满足国家现行验收规范(*******-****、*******-****、*******-****、*******-****、***/****-****)验收标准,达到“合格”。
(2)严格按照贵司提供的深化设计要求施工
3.3双方关于分包工程安全标准的约定:
(1)我司必须每周做好班内安全教育,增强班组人员的安全意识,并作好安全教育记录。在正式作业前向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作好交底记录。我司必须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配置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具),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及贵司的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2)我司进场施工前,须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及时报告贵司;若未及时报告贵司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的,则由我司承担全部责任。
(3)由于我司人员安全意识不到位、操作不当、违反操作规程、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及时、不力等原因造成我司人员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安全事故的,其责任和费用由我司承担,同时,我司须承担给贵司造成的*切损失。
(4)因其它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或造成他方人员伤亡,对项目造成损失,其责任和费用按如下规定承担:单次事故费用额度在***元以内时,由我司独立承担;单次事故费用额度在***元以上时,***元以内的部分由我司独立承担,***元以上的部分由甲、乙双方按5:5分摊。
(5)发生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我司应立即(1小时内)报告贵司项目经理部,同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按贵司要求处理,由事故责任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3.4其他内容详见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
*、履约保证金
我司承诺在投标前缴纳投标保证金 ***.** 元,在贵司定标后**日内无息退还。
我方应在中标后**小时内缴纳履约保证金 / 元,以银行转账支付,担保全面履行合同完成所承包范围内容。贵司在我司所有承包范围内容及按合同办理完最终结算后*个月内无息返还。
*、报价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特征描述 | 计量单位 | 暂定工程量 | 金额(元) | 备注 | |
不含税综合单价 | 不含税暂定合价 | 计量规则 | |||||
1 | 边坡支护(含喷锚) | 基坑侧壁支护(含喷锚) | ㎡ | ****.** | 以实际完成量,按平方米结算 | ||
2 | 原有场地构筑物拆除工程 | 拆除原有构筑物及外运 | m³ | ***.9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3 | 基础淤泥清理外运 | 淤泥清理及外运 | m³ | ****.**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4 | 原地貌打桩-桩间土开挖及外运 | 原地貌桩间土开挖及外运 | m³ | *****.**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5 | 道路施工工程 | ***商品混凝土浇筑,含人工费、材料费等;沥青路面,按图施工。 | m³ | ****.6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6 | 道路基层工程-土方开挖及外运 | 土方开挖及外运, 包工包料包辅材 | m³ | ****.**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7 | 道路基层工程-毛石换填 | 毛石换填包工包料包辅材 | m³ | ****.**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8 | 道路基层工程-砂石换填 | 含级配砂石换填包工包料包辅材 | m³ | ****.** | 以实际完成量,按立方米结算 | ||
总计 |
说明:1、本工程实行价税分离模式,上述综合单价明细表中的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该单价不因任何原因而调整。此综合单价包含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全部劳务费用、材料费、机械费、安装费、辅材费、工器具设备费用、运输费、*次及*次以上搬运费、安全文明施工费、退场前成品保护费、社会保障费和各种保险费、管理费、利润、因市场人工费、材料费等涨价风险费、因工期紧张或冬雨季施工而产生的赶工费、新工艺施工增加费等*切费用,综合单价不因市场**变化、国家政策变化、图纸局部变更、工期影响以及所有复杂因素施工所增加的费用等因素调整。
2、本工程行价税分离模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明细表中的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含税结算总价=按上表中不含税综合单价计算的不含税结算总价*(1+增值税税率 )(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国家税率调整,则税率相应调整,具体以开具发票时间为准 )。
6.1.合同价款及其调整
(1)本合同价款采用第③种方式确定。
①固定费率。
我司上交贵司管理费率为/ %
本合同不含税最终结算价=本分包工程发包方不含税结算总造价×(1-我司上交管理费率)-其它应扣除的费用
税金=本合同不含税最终结算价*税率
本合同含税最终结算价=本合同不含税最终结算价+税金
税率为 /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
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由我司自行缴纳。
②固定总价。不含税固定总价/*元,税率为/%,开具发票类型: 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普通发票,合同固定总价/*元。即合同总造价已包括为实施本工程应支付给我司的所有费用,本合同价款除约定可调整的项目外,无论何种情况,均不予调整;
工作范围不受工程量清单中列项的限制,不管在工程量清单或其它合同文件汇总是否特别说明,合同总价均视为已包含了图纸明示的或可由图纸、规范、工程惯例及招标文件合理推测或预见的完成全部与本分包工程相关工总内容的费用。工程量清单中数量为“1",单位为"项"的清单,我司已经充分考虑工程量和**变化的因素。
③固定综合单价。双方按专业分包工程内容确定分项工程单价。本合同实行价税分离模式,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明细表中的综合单价均为不含税单价,税率为 %,开具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暂定总造价 元。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工程报价清单附后;
(2)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变化,各实体分项工程变更超过本分项工程± /%时,其超出± /%以外其超出部分按实增减。
(3)贵司签字并加盖公章予以认可的签证与索赔单。所有的签证、索赔单须经贵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生效。双方约定计时工及签证、索赔人工不含税单价按/元/工日计算税率为/%。
(4)因我司施工的工程质量、进度和安全文明无法满足要求,贵司指定其他分包人完成本合同内的相关工作时,相应款项按发生的实际金额扣减。
(5)双方约定合同价款的其他调整因素:
双方约定本合同价款中/
6.2.计量结算与合同价款的支付
(1)过程结算:过程结算按月办理。我司根据已完分项工程及设计变更签证,且经贵司项目部验收合格后,按月编制过程计量报表,每月** 日至 20日内报贵司审核,过程计量仅作为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不作为最终结算的凭证。
(2)月度结算:我司在完成合同外签证索赔类工作内容后,在 7 天内提交详细的完成情况及证据资料报贵司审批,审批完成后每月**日办理月度结算,月结月清,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
(3)最终结算:
结算时间:在我司完成所有合同内的工作内容,工程经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提交符合贵司的竣工资料后方可办理最终结算。我司在*个月内向贵司提交最终结算书,且最终结算书的报送金额不得高于最终审定金额的5%,若超过,我司须按超过部分向贵司支付**%的违约金。办理最终结算时,我司应在贵司通知的时段内派人积极配合办理,如我司无理拖延视为我司违约,则结算时间顺延。
结算依据及结算效力:凭书面依据办理最终结算,书面依据包括:合同、图纸、设计变更、分包方索赔签证、质量评定资料、各种奖罚资料等。任何非书面资料的依据,贵司不予认可。我司提交的最终结算,必须经过贵司项目工程部、技术部、质安部、商务合约部等各部门经办人及其主管领导和项目经理审核及贵司总部合约法务部及主管领导审核,最后经贵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如未按照上述程序进行签证和审核的结算书,贵司不予认可。
(4)支付额度::乙方所承包工程完工后*个月,工程款付至 ** %,结算审核完成后,工程款付至 *** %
(5)工程款(进度款)以双方*致同意业主拨付的各项工程款*律以商业承兑汇票(比例不低于**%)、信用证、保理或银行转账形式进行支付,不支付现金,不办理付款委托,所得税税务风险由我司自行承担方式支付到我司帐户,收款时我司开具符合规定的同等金额的有效收据。
(6)我司同意用不低于合同总造价 ** %的金额来抵顶贵司指定的房源,贵司可在向我司支付的工程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来抵顶房款。
(7) 贵司已办理增值税*般纳税人身份认定的*证合*,相关信息如下:
公 司 名 称:中国建筑第*工程局有限公司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长沙市雨花区中意*路***号 ****-********
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
**** **** **** **** ****
(8)在每月月度结算办理完毕后**日内,我司应根据贵司要求先开具与结算金额等额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的,形式与内容均合法、有效、完整、准确的税率为 %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须在开具增值税发票之日起7日内将增值税发票送达至贵司,贵司签收增值税发票的日期为增值税发票的送达日期,经贵司财务人员审核合格后支付款项。
(9)我司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不合格的,应在接到贵司要求后的7日内重新开具合格的增值税发票并送达至贵司,我司自行承担相关费用。我司不开具或开具不合格的增值税发票,贵司有权延迟支付应付款项直至我司开具合格票据之日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且我司的各项合同义务仍应按合同约定履行。
(**)我司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等规定开具、提供增值税发票的,我司应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承担如下违约责任:
①我司应按贵司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等补救措施,同时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如我司无法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或开具增值税发票与合同要求不符等补救措施,造成贵司发生损失的,贵司通知我司后,按“合同不含税**+我司实际提供增值税可抵扣凭证的增值税税额”进行结算,同时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
②我司已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贵司将不予退还;
③我司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没有通过税务部门认证、无法提供增值税发票或开具的增值税发票丢失,应按贵司要求采取重新开具增值税发票等补救措施,如造成贵司不能抵扣的,贵司通知我司且收到我司提供的合法合规发票后,按“合同不含税**”进行结算,同时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支付合同总价2%的违约金。我司未按贵司要求支付违约金的,贵司有权终止合同。
(**)所有的过程结算、月度结算、最终结算、签证单及索赔单必须经贵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其他任何人签字均无效。
7.1.违约
贵司违约的具体责任:
(1)贵司未按专用条款第8条约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果发包方拖欠工程款而导致贵司不能按合同支付工程款,我司应予谅解,我司的损失自行承担;
(2)其他违约责任:
如贵司提前或延迟开工,我司不得要求贵司承担任何费用。
我司违约的具体责任:
(1)我司未按通用条款第**条第(3)款履约与发包人或工程师发生工作联系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如未经贵司允许,擅自发函,每发生*次,我司需承担违约金****元,并承担因此行为对贵司造成的经济损失
(2)我司未按通用条款第**条第(3)款约定将工程转包或再分包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经查出,我司须无条件在两天之内退出施工现场,退场后办理结算,付至结算款的**%,其他**%款项作为违约金赔付贵司
(3)我司未按第**条第(2)款约定如期竣工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因我司未如期竣工,造成发包方对贵司进行索赔,我司需承担所有索赔费用,并向贵司支付*****元/天的违约金
(4)我司未按第**条第(1)款约定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在施工过程中,对于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我司应当根据建设方或监理方的指令或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如造成工程逾期的,我司应承担逾期竣工的违约责任。但如该我司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致使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或我司未按指令或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致使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或同*部位经两次指令仍未符合约定标准致使工程达不到合格标准的,贵司有权解除合同。如果贵司不解除合同的,对达不到合格标准的部分工程而对所在单体工程验收不合格的,我司应向贵司支付该单体总造价的**%的赔偿金,同时我司应自费采用任何补救方案,使其达到合格标准。对我司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材料和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贵司或建设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我司的索赔追偿权利
(5)我司未按第**条第(1)款约定按时提供结算报告和资料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我司未按时提交结算报告及资料,贵司进行*次催交,如催交**天后,我司还未提交,贵司有权按其自行计算的金额进行结算,我司不得提出任何异议
(6)我司聚众闹事应承担的违约责任:
我司停工、拉闸停电、聚众闹事、打架斗殴、赌博等情况,每发生*次扣除**%的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情节严重者勒令其退场,工程款按已完工程量合同价款的**%结算
(7)贵司项目部相关管理人员提前**小时通知我司进场施工(安排施工任务或下达指令),我司会及时到达指定施工现场施工,如未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现场,需支付贵司***元/次的违约金,超过3次未按时到达指定施工现场,贵司有权要求我司退场并选择其他队*施工,所造成的损失我司承担,退场队*最终结算金额按结算总价款的**%计算。
(8)其他违约责任: 我司不得以贵司名义进行任何商业活动,由此造成的*切责任均由我司自行承担,并赔偿由此给贵司造成的*切损失。
8.1. 因发包人或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放慢施工进度或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约定:
①暂停施工 ** 天内(不包含冬季停工、国家法定节假日停工),我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司提出索赔;
②暂停施工超过 ** 天的(不包含冬季停工、国家法定节假日停工),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③放慢施工进度,我司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贵司提出索赔;
④合同解除,贵司与我司可以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约定对已完合格工程进行结算,同时我司承诺放弃就该工程其他事项向贵司进行索赔的权力。
8.2.因我司自身原因造成本工程暂停施工、放慢施工进度或合同解除,甲乙双方约定:贵司有权要求我司无条件退场,并按已完部分**%工作量结算,其余部分作为违约金。
8.3.争议
双方约定,在履行分包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或者调解不成时,按下列第 (2) 种方式解决争议: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1.保险
(1)贵司投保内容和责任: /
(2)我司投保内容和责任:我司必须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有关规定为参与工地施工的人员(含管理人员)及时交纳建筑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及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等社会保障费用。若因我司未按人头及时缴纳上述费用造成的所有责任后果由我司全额承担,并承担事故善后处理的全部费用。综合单价或总价中已包含此费用。
9.2.担保
(1)我司应向贵司提供履约现金保证金,金额为 *元,履约保证金根据我司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到位率(施工期间每月不少于**天)、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保修金进行分解,我司现场代表/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到位率占/%、进度工期占/%、质量占/%、安全占/%、文明施工占/%,如我司达不到以上各项要求,贵司有权依据合同扣除相应的履约保证金,在工程验收合格后/月内退还我司核减后的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10.材料设备供应
(1)由我司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 /
(2)由贵司提供材料设备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否提供给我司的约定:/
其它未尽责任,以实际签订的营口保利*月花项目场地处理及道路施工工程专业分包合同为准。
承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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