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院气体灭火药剂*氟丙烷(***-*****)灌充及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配件更换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市*院气体灭火药剂*氟丙烷(***-*****)灌充及灭火系统检测维修配件更换
*、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芜湖市湾沚区安徽新芜经济开发区外环路****号;
中标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氟丙烷灭火剂瓶组1 品牌: 世纪凯旋 规格型号:/ 数量:**瓶 单价:****.**元 |
*、评审专家名单:李静 丁芳 张晨旭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收费标准:按招标文件约定执行。
2、收费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供应商业绩:/
(*)否决投标单位及原因:单位名称:************,原因:未提供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栋*层,联系电话:***********。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第*人民医院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赤铸山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芜湖市鸠江区柏庄财富广场1栋*层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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