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
招 标 人:***************(盖 章)
招标代理机构:**********(盖 章)
****年**月
目 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招标人*************** 的委托,现对“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2.1项目名称:“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2.3项目编号:**-******-****-****-****;
2.4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家单位为***************房产、资产评估的入围单位,入围期限为*年。本次项目“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的评估工作将从入围单位中最终通过代表表决或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其中*家承担;
2.5报价方式:采用下浮率报价;
2.6服务期限: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的验收和备案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
3.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要求,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
4、享受政府采购政策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国务院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政府采购政策,通过制定采购需求标准、预留采购份额、**评审优惠、优先采购等措施,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目标。
关于中小企业: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的规定,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本办法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号)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中视同中小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中小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本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参与投标时,还须同时提供货物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给予6%的**抵扣。
关于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监狱企业: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声明函内容的材料。中标、成交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督。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条第*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者不重复享受政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时**分至**时**分,**时**分至**时**分(北京时间),在**********(景洪市曼弄枫**号厚基大厦*楼)进行现场报名登记并获取报名费收据(报名费收据须在开标时出示)。招标文件售价:***.**元,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现场报名登记时应携带以下证件: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法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招 标 人:***************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南溪大道**号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景洪市曼弄枫**号厚基大厦*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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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 标 人:*************** 地 址:景洪市么龙路南溪大道**号 联 系 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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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地址:景洪市曼弄枫**号厚基大厦*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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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项目名称 |
“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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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 |
项目编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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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2 |
采购方式 |
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家单位为***************房产、资产评估的入围单位,入围期限为*年。本次项目“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的评估工作将从入围单位中最终通过代表表决或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其中*家承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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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3 |
质量要求 |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的验收和备案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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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4 |
报价方式 |
采用下浮率报价。1、房地产**评估收费报价需按国家计委、建设部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收费的通知计**第***号文中的计算表(如下)进行下浮不少于(含) ** %。
下浮 ** %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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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产评估(含房屋装修、附属物、车位等)的收费报价需按关于贯彻实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办法》尽快做好资产评估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中评协[****]***号的计件收费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如下)进行下浮不少于(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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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5 |
服务期限 |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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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地点 |
招标人指定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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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落实情况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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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 |
采购服务要求 |
详见第*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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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 |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规定的条件,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的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机构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投标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地产估价机构*级及以上资质; 4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专职注册房地产估价师资格,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 5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相关要求,应在“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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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踏勘现场 |
招标人不统*组织踏勘项目现场,投标人可自行踏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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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投标预备会 |
不召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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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招标人澄清的 时间和方法 |
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日前,由招标人及代理机构以补遗书方式按程序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后,均应以书面形式向潜在投标人发布澄清内容,且投标人不须回函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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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偏离 |
不允许负偏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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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
招标人发布的补遗书(如有)、招标文件修改通知(如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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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 |
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招标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次性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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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
投标截止时间 |
****年**月**日**时**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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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 |
收到澄清后 ** 小时内(以发出的时间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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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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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1 |
投标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金额:¥ ****元(大写:**元整)。 *、投标保证金账户信息: 户 名:**********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市南屏支行 账 号:*******************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转账、电汇或网银。 *、缴纳时间:保证金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天**:**时前到账,到账时间以实际到达专用账户时间为准。 *、投标保证金缴纳成功后投标人须到招标代理公司开具保证金收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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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2 |
结算方式 |
中标人完成合同约定内容后,房地产**评估费为经评估的房地产**总价按计**第***号文中的计算表计算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 资产评估(含房屋装修、附属物、车位等),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按件计费,按中评协[****]***号的计件收费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表(招标文件规定的差额计费率‰)进行计算后再乘以(1-中标下浮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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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
近*年:****年1月1日—****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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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近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 |
近*年:****年**月至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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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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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1 |
签字或盖章要求 |
1、招标文件“第*章 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签字盖章地方的,投标人须按要求签字盖章。 2、投标文件若有改动之处则须在改动之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进行书写或打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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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2 |
投标文件副本份数 |
正本*份,副本*份(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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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3 |
装订要求 |
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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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
投标文件的密封 |
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的所有正本和所有副本统*密封在*个密封袋内,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及密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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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招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公章) 法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和盖章) 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分前不得开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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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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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2 |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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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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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开标程序 |
详见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和评标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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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0人,技术,经济类专家5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开标前由***************监督人员从《云南省综合评标专家库》现场抽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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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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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
否,推荐的中标入围候选人数:3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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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结果公示媒介 |
*************政务服务网、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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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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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费用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关于编写和提交投标文件有关的全部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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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合同签订时间 |
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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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中标服务费及相关费用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入围单位在领取入围通知书时缴纳****元/每家的服务费。 中标费用由中标单位支付,最终通过代表表决或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的本项目中标单位,需缴纳****元中标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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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词义解释 |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人、招标人等均指:招标人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招标代理机构均指:招标代理机构 本招标文件上下文中出现的投标人、投标人等均指:投标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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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细微偏差 澄清 |
招标人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的细微偏差内容作为必要的澄清或补正。对此,投标人不得拒绝。澄清或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过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投标人的澄清或补正内容将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补正的,招标人将按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担保。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或补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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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其它 |
投标文件中的相关资料的复印件须为原件的彩色扫描件。出现下列情况的投标文件*律按否决投标处理:投标文件的相关资料字迹、内容、图片等不能清晰辨认的、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与其投标文件中的证件证书中信息不*致的、证件检审日期不清晰的。 |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受******************的委托,对 “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实力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
1.1.2 本项目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服务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1 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报价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服务期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2.1同1.6.2的时间要求。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均应以书面形式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澄清和补遗均应以书面形式澄清。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投标文件由投标函部分、资格审查部分、技术部分、商务部分和投标人须知规定要求投标人提供的其他部分组成。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情况
*、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实施方案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
**、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
**、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本项目投标报价,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4中载明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将否决其投标。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4 投标保证金
3.5 资格审查资料
3.5.1资格审查资料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及本章相关要求;
3.5.2招标人将会进*步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否决投标处理,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处理。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投标文件应按第*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采购服务要求、服务地点、质量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签字或盖章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如果投标文件由委托代理人签署,则投标人须提交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按规定的书面形式出具,并由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不得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7.4 投标文件正本*份, 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纸幅),并编制目录、且逐页标注连续页码。投标文件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否则,招标人对由于投标文件装订松散而造成的丢失或其他后果不承担任何责任。装订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2 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4.1.1项或第4.1.2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3.1 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3.7.3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5.2.1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单位名称或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设有标底的,公布标底;
(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服务期限、服务地点、项目负责人,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5.2.2开标过程中,若招标人发现投标文件出现以下任*情况,经监标人确认后当场宣布为不合格投标人:
(1)未在投标函上填写投标报价的;
(2)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5.2.3若招标人宣读的内容与投标文件不符时,投标人有权在开标现场提出异议,经监标人当场核查确认之后,可重新宣读其投标文件。若投标人现场未提出异议,则认为投标人已确认招标人宣读的内容。
6. 评标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宣布评标纪律;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核对评标结果,有本办法第***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入围单位名单;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6.1.2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并存档。
6.1.3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7.1 定标方式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入围单位,评标委员会推荐入围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标人的选取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入围通知
在公告入围结果的同时,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向入围单位发出入围通知书。
7.3 履约担保
7.3.1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本项目未作要求。
7.4 签订合同
7.4.1确定成交单位并发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不得违法改变成交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从入围单位中重新选取。
7.4.2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7.4.3政府采购合同应当包括招标人与中标人的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验收要求、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
7.4.4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7.4.5如果根据第3.5.8项、第7.3.2项或第7.4.1项规定,招标人取消了中标人的中标资格,在此情况下,招标人可将合同授予下*个入围单位,或者按规定重新组织招标。
8.1 重新招标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处理:
(*)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购的,招标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8.2 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项目,经原审批或核准部门批准后不再进行招标。
9.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9.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入围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9.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 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自购买招标文件之日起,投标人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能及时通知投标人,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招标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切后果。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资格性审查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要求 |
|
2.1 |
资格性审查 |
营业执照 |
提供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
资质要求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 |
||
项目负责人 |
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规定, 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书 |
||
财务状况 |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表*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或者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财政部门认可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
||
声明函 |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
||
信誉要求 |
提供“信用中国( ***.***********.***.**)”网站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对象为投标企业和法定代表人,被禁止在*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信用查询截止时点: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打印稿 |
||
缴纳税收要求 |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依法缴纳税收(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如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上税为*,提供该段时间税收为*的《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申报表》或者《增值税或者营业税或者企业所得税等税款网上办税受理通知单》的复印件。依法免税的投标人,提供相应的免税文件证明资料(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
||
|
社会保障资金要求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
|
注:上述资格审查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依法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进入下*步评审。 |
2.符合性审查
条款号 |
评标因素 |
评标标准 |
|
2.2 |
符合性审查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致 |
投标文件的签字盖章 |
符合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
||
投标文件组成、格式、内容 |
投标文件组成符合“投标人须知”第3.7条相关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符合“投标文件格式”章节提供的相关格式要求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要求 |
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代理人签署的,还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 |
||
投标报价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4项规定 |
||
服务期限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1.4.5项规定 |
||
投标有效期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3.1项规定 |
||
投标保证金 |
****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条规定 |
||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 |
****章“投标人须知”相关规定 |
||
注:上述评审标准,投标人须全部满足,否则为不合格的投标人,不得进入评审评分 |
3. 综合评分法评分表
条款名称 |
评分项目 |
评分标准及分项分值 |
|
报价部分评分 (****分) |
综合评分法中**分统*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既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下浮率最多)的投标人的**为投标基准价,其**分为**。 公式: 房地产**评估投标报价得分A=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 资产评估投标报价得分B=投标报价得分=[(1-评标基准价)/(1-投标报价)]×**。 报价得分=A+B。 注: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文)、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投标单位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号)及财政部《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的规定,本次招标将对符合要求的小微企业、监狱投标单位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报价进行6%的扣除;如扣除后投标报价分值超出**分的,按**分计算。 |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评分标准 |
|
技术部分评审及业务能力 (****分) |
方案完整、合理性 (**10分) |
1. 具有详细、合理的组织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针对性强,内容全面,技术措施及保障措施合理,能较好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得8-**分; 2. 组织实施方案基本合理,实施方案中针对性不强,内容基本全面,技术措施及保障措施*般,能基本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得5-7分; 3. 组织实施方案合理性差,实施方案中针对性较差、内容不够全面,技术措施及保障措施基本合理,勉强满足采购人采购要求的得1-4分; 4. 组织实施方案不能满足采购人要求或没有项目实施方案的得0分。 |
|
工期要求承诺及保证措施(****分) |
1.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能保证工期的得8-**分; 2.工期承诺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违约责任承诺,能保证工期的得5-7分; 3.工作周期基本满足需要,没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4分; 4.没有工期要求承诺及保证措施的得0分。 |
||
|
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分) |
1.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具体的违约责任承诺,且能保证质量的得8-**分; 2.质量保证措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有违约责任承诺,能保证质量的得5-7分; 3.质量保证措施基本满足需要,没有违约责任承诺的得1-4分; 4.没有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的得0分。 |
|
商务部分评审 (****分) |
项目组织机构及人员配置 (满**分) |
1.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在8人及以上,其中执业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总数不少于6人的得**分; 2.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在5人及以上,其中执业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总数不少于3人的得5分; 3.项目组织机构管理体系完善,针对性强,有科学严谨的管理程序,主要人员的专业配置合理齐全;拟派项目组成员数量在3人及以上,其中执业登记的房地产估价师总数不少于1人的得3分; 备注:人员评分以查验估价师注册证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
类似业绩 (****分) |
投标人承接过类似业绩,提供房地产评估项目每个得5分,****分。 备注:提供合同原件,不提供不得分。 |
||
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 (****分) |
1.投标人能提供专业本地化售后支持,并在当地有经营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售后服务承诺及措施完善具体,有具体的售后服务承诺,服务保障体系完整(包括承诺多长时间内响应处理问题等),违约责任划分清晰的得8-**分; 2.投标人能提供本地化售后支持,并在当地有经营场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服务承诺及措施,编制不完整,违约责任划分清晰但未做出承诺的得5-7分; 3. 有售后服务,无具体实施措施,违约责任划分不清晰并未做出完整的承诺的得1-4分; 4. 没有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的得0分。 |
1.1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名投标人为入围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1.2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3条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前*名投标人为入围单位。
1.3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招标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宣布评标纪律;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招标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招标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核对评标结果,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招标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确定入围单位名单;
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5评标委员会由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选取。
1.7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从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评审专家。
1.8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9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标意见无效。
1.**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并存档。
资格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符合性审查: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3 分值构成
分值构成: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1 资格性审查
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本章2.1相关规定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3.2.1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2.2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3综合评分法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本章第2.4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投标报价评审、商务部分评审、技术部分评审,并根据本章第2.3条的分值构成计算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统计分数原则:所有评委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另: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评标委员会根据全体评标成员签字的原始评标记录和评标结果编写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2)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评标方法和标准;
4)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5)评标结果,确定的入围单位名单;
6)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包括评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评标委员会成员的更换等;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下情形之*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投标人对本条第*款情形提出质疑的,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招标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除招标人代表、评标现场组织人员外,招标人的其他工作人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进入评标现场。
有关人员对评标情况以及在评标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评标委员会或者其成员存在下列情形导致评标结果无效的,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可以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但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的除外:
1)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规定的;
2)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号)第***条第*至*项情形的;
3)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独立评标受到非法干预的;
4)有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条规定的违法行为的。
5)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原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重新组建的评标委员会。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5)投标文件含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7)在符合性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项评审标准的;
8)按照国家计委联合*部委**号令《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由评标小组表决确定投标文件有以下重大偏差的:
①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②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的;
③投标文件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的;
④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⑤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⑥不按规定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模糊、无法辩认的;
⑦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份投标文件中对同*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个有效的;
⑧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不*致的。
(本章格式编排在招标文件中,仅供投标人参考,响应时不需填写)
合同登记编号:
评
估
业
务
服
务
合
同
日期: 年 月 日
评估业务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乙方(受托方):
甲方因需委托乙方进行评估,现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协商*致,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评估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约定:
*、委托评估目的:
*、委托估价对象:
*、评估基准日: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 年 月 日 乙方需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业务,并向乙方提供正式的《估价报告书》,若因甲方未能按时提供必要材料和不可抗力因素时,甲乙双方需另行协商。
*、乙方指派 承办该项业务,甲方对乙方评估人员中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
*、收费标准及付款方式:
1、收费标准: 。
2、付款方式: 。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与评估有关的文件、资料,并对提供的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负责。
2、乙方评估人员到甲方现场时,甲方应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提定相应的技术人员及其它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以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
*、乙方的义务和权利:
1、在评估工作过程中,始终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评估,认真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对出具的《估价报告书》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2、遵守职业道德,对甲方提供的内部资料和评估结果严守秘密。
3、乙方按约定的时间提交《估价报告书》。若因甲方不能按规定时间提供资料,乙方有权延长交付报告书的时间。
4、在评估过程中,若因甲方原因提出重大更改,造成乙方返工的,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费用和延长出具《估价报告书》的时间。
*、违约责任:
1、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书,所收评估费用应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本约定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评估费用。
2、甲乙双方任何*方先违约,均按《民法典》有关规定,承担对方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约定书*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如遇特殊情况及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 ***: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地址: 地址: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根据国家、省有关廉政建设的规定,为规范甲乙双方在本项目中的行为,防止违法违纪行为发生,保障双方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合同:
第*条甲方承诺
1.1严格遵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廉洁自律有关要求。
1.2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取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
1.3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宴请(工作餐除外)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1.4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1.5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向乙方提出上述各项规定禁止事项或要求之外的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事项或要求。
1.6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条乙方承诺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廉政规定。
2.2不向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赠送礼品、礼金(礼券)、有价证券,或提供无偿服务;不报销应由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不为甲方安排旅游或高消费娱乐活动;不宴请甲方;不为甲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方便。
2.3不私下约见甲方工作人员;不到甲方工作人员家中或其他非办公场所商谈业务。
2.4乙方不得为甲方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2.5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的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2.6甲方对涉嫌不廉洁的商业行为进行调查时,乙方有配合甲方提供证据、作证的义务。
2.7未经甲方单位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向任何新闻媒体、第*人述及有关甲方及其工作人员廉政建设方面的评价、信息。
2.8不通过中介公司或任何单位、个人向甲方工作人员打招呼,施加压力。
第*条 监督及责任
3.1甲乙双方自觉接受监督。
3.2如发现任何违反本合同的行为,双方均可向甲方监察部门举报。甲方监察部门将根据规定,视情节对相关人员予以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3.3甲方监察部门有权对本合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违约责任
4.1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规定的,甲方将对有关人员进行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理(包括调岗、降级、降职,以至解除劳动关系等,视情节轻重而定);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乙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2乙方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本合同第规定的,根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给予乙方通报、解除合同、停止邀请其参加甲方项目投标1至3年等;涉嫌犯罪的,建议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4.3甲方纪检、监察部门有权进行监督,有权制止、纠正违反本合同的行为。
*、双方约定
本合同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负责监督执行,并由合同双方当事人或其上级部门相互约请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合同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
*、合同份数
本合同*式*份,合同双方当事人各执*份。有上级部门的,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各送交其上级部门*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签署时间: 年 月 日
本招标项目在服务过程中必须符合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或
行业的标准、规范的要求。
1.1项目名称:“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评估服务采购项目;
1.2招标人:***************;
1.3项目编号:**-******-****-****-****。
*、采购方式及委托范围
2.1采购方式: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家单位为***************房产、资产评估的入围单位,入围期限为*年。本次项目“冠城•揽翠华庭”***目现状1、2、3、5幢建筑物及其装修、附属物、车位等的评估工作将从入围单位中最终通过代表表决或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其中*家承担;
2.2委托范围:承担“冠城•揽翠华庭” 1、2、3、5幢建筑物的房地产评估工作,共*幢楼,需按每层的单价进行评估。装修、附属物、车位等需按每户,每件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并进行后期跟进服务。具体委托范围由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服务期限
满足招标人的要求(从招标人委托之日起);
*、质量要求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规范的规定,满足有关部门的验收和备案要求。
*、编制依据,包含但不限于: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
(项目名称)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私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邮政编码:
日 期:年 月 日
目 录
*、开标*览表
*、投标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关于资格的声明函(格式)
*、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完成过的类似业绩情况
*、企业相关证件的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
*、实施方案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
**、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
**、项目组织机构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编写投标文件应编制投标文件目录、页码。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
条款名称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 |
1、房地产**评估 :下浮率 % 2、资产评估:下浮率 % |
2 |
服务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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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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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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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投标有效期 |
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 日历天 |
6 |
投标保证金 |
小写: 大写: |
7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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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标 人: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招标文件全部内容,正式授权 (姓名)代表(投标人的名称),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本投标人承诺如下:
1.按招标文件服务要求,投标报价为: 。
2.*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满足服务期限的要求。
3.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4、在合同协议书正式签署生效之前,本投标函连同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将构成我们双方之间共同遵守的文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5、我方在此声明:
7、 (其他补充说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地址:
联系电话:
日期: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下方,不允许粘贴)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姓名)系(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让委托权。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复印在下方,不允许粘贴)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背面) |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法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
日期: 年 月 日
致:***************
我公司愿意针对 项目名称 进行投标。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人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和准确的。若有违背,我公司承担由此产生的*切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单位盖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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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公司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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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当地代表处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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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话 |
联系人 |
5 |
传真 |
电子邮箱 |
6 |
注册地 |
注册年份 |
7 |
主营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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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年份 |
用户名称 |
项目名称 |
完成时间 |
合同金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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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
1、投标人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并标明序号,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2、本表后附:合同复印件。
3、如近年来,投标人的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它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所附业绩的继承性。
(1)企业营业执照;
(2)资质证书;
(3)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
(4)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声明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6)信誉要求中所需网站截图;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段时间(****年**月至今)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凭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社会保障专用收据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的,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文件证明资料的(若为新成立的公司应作出说明)
(9)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确保上述证明文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及合法性,否则,由此引起的任何责任都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实施方案
(本项无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写实施方案)
*、工期承诺及保证措施
(本项无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写)
**、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责任
(本项无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写)
**、售后服务及违约责任
(本项无格式,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自行编写,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附:组成成员的简历(格式自拟)和资格证书、身份证、社保证明材料等。
**、投标保证金收据复印件/扫描件
**、投标人认为需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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