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经济开发区环境保护局
关于****************电子产品工厂建设工程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进行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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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张家界好莱斯日化用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年9月**日-****年9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通讯地址:张家界经济开发区创业中心***室
邮编:******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联系电话 |
1 | ****************电子产品工厂建设工程项目 | 张家界经济开发区C区 | **************** |
************** | ****************电子产品工厂建设工程项目位于张家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C区,紧临张家界占生塑胶有限公司北侧,项目总占地面积*****2,总建筑面积****.***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厂房、体验中心、研发中心及其他配套的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总投资*****元,其中环保投资****元,建成年产7**t/a的塑胶工艺品生产线及****/a的塑胶电子玩具生产线。 | 1.严格控制施工扬尘。按照《张家界市扬尘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推进建筑工地绿色施工。施工现场应全封闭设置围挡墙,严禁敞开式作业;建设洗车平台,施工车辆冲洗车轮,确保不带泥上路;使用商品混凝土,禁止现场搅拌;建筑裸露地面及建筑垃圾堆放场所、粉状建设材料采取防尘网覆盖措施。 2.严格控制施工噪声。昼间施工时应确保施工噪声不影响周边的学习、居住和工作环境;夜间(晚**:**至次日6:**)禁止高噪声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的,必须办理相关夜间施工审批手续,并在受影响区域进行公告。 3.加强噪声污染防治。对部分生产设备建设封闭式的隔声棚,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加强厂区绿化,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4.科学规划管网布局。项目区域内排水系统须实施雨污分流,雨污管网应有明确的标识。本项目无生产废水,食堂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与其他生活污水*并经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级标准要求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阳湖坪污水处理厂处理;场地雨水由雨水口收集经室外雨水管汇流排入市政雨水管网。 5.加强废气治理。生产车间原料破碎粉尘由集气罩统*收集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高空排放;生产车间注塑成型工艺产生的废气由集气罩统*收集经*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高空排放;食堂使用电、石油液化气等清洁能源,禁止使用高污染燃料,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高空达标排放。 6.加强厂区固废治理。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回收利用;废包装材料、生活垃圾等*般固废集中收集定期送园区垃圾中转站;废矿物油、废活性炭、废油漆桶等危险废物应建设危废暂存间,并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并做好危废相关规范化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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