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企业阳光采购监督指导意见》、《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操作规则(试行)》及《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竞价采购实施细则(试行)》的有关规定,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工程有限公司巴绥项目砂砾采购项目进行竞价采购,公告内容如下:
*.项目概况
1.1项目编号:**************
1.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工程有限公司巴绥项目砂砾采购项目
1.3采购需求:
货物名称 |
规格 |
计划量(m³) |
控制单价(元) |
总价(元) |
砂砾 |
|
****** |
21.6 |
86***** |
采购预算 |
86***** |
|||
注:供应商所报**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得高于各规格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3%普票)。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
1.4质量标准:商混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标准。
1.5交货期:以到施工现场为准
1.6交货方式:砂砾由甲方上门取货。
1.7验收
产品到达现场后,采购方对到货数量、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方对产品进行数量核对,即按实际数量与产品质量进行核对。验收合格的由采购方负责签收;验收不合格的,由供方负责退换或补充以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1.8其它:具体情况详见竞价采购文件
*、采购方式:竞价采购(*次报价)
*、采购预算:约*******元人民币,采购预算包含货物**、税金及增值税附加等(3%增值税)等费用,意向供应商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意向供应商要求:
4.1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企业并具有*般纳税人资格和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采购内容(提供原件扫描件);
4.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
4.3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4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4.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4.6法定代表人为同*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的意向供应商,请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按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及选择项目报名、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时间为***2年3月24日8:**至***2年3月26日**:**(北京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5.2采购文件不收费。
*、采购保证金
6.1采购保证金:5***元(**元整)。
6.2保证金截止时间:***2年3月26日**:**前(北京时间)。
6.3采购保证金退还:签订采购合同5日内。
注:意向供应商应当通过会员注册时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采购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系统发送的银行账户。采购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
*、意向供应商资格文件审核
7.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年3月27日9:**(北京时间)。
7.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年3月27日9:00(北京时间)。
7.3资格文件审核地点: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工程有限公司巴绥项目经理部
7.4资格文件的要求:意向供应商须携带符合采购公告第4.1项-4.4项要求材料的原件及扫描件电子版、截图加盖公章发送至指定邮箱(*********@**.***)交由采购人审核;
7.5资格文件以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工程有限公司巴绥项目收到时间为准,因邮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竞价安排
8.1竞价方式:*次报价;
8.2报价**区间:**上限为*******元人民币,不设**下限;
8.3竞价时间:***2年3月27日11:00--**:00;
8.4本项目资格要求合格的供应商报价有效,资格要求未达标的供应商报价无效;报价超出最高上限金额报价无效。
*、确定成交供应商
9.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意向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所提交的报价为最终报价;
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
*、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供标的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意向供应商所供产品若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或未完全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的,将会列入采购人诚信评价体系。对意向供应商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及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的相关规定执行。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黑龙江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及e交易电子交易平台(****://***.******.***)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龙建路桥第*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哈尔滨市松北区浦西路169号
联 系 人:**
电 话:***********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