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审批意见,现依据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予以公示。欢迎公众参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编制单位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拟不予批准的原因)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部门意见 |
1 |
3吨/小时天然气蒸汽锅炉 |
上杭县蛟洋工业集中区 |
************ |
项目经上杭县工信科技局备案(闽工信备[****]*******号,项目代码****-******-**-**-******),建设地点位于上杭县蛟洋工业集中区,属于该公司年产***吨半导体级电子材料项目的配套供热工程,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在厂区辅助用房内新增1台3吨天然气蒸汽锅炉。 |
(*)大气污染防治。锅炉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表2“燃气锅炉”排放限值要求,排气筒高度应符合标准规定。 (*)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声、消声、减振等综合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规定的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 (*)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根据《报告表》核算,项目建成后新增排放主要污染物:*氧化硫0.**吨/年、氮氧化物2.**吨/年。 |
项目报批前,建设单位按规定公开了环评报告全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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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年3月9日-****年3月**日(5个工作日)
*、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
电子邮箱:**********@***.***
通讯地址:龙岩市商务营运中心L幢供销大厦**楼 龙岩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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