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津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总承包(第*次)”招标公告于****年2月**日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现对招标文件答疑及澄清如下:
1、问:根据招标文件第*章招标公告第V页第**条描述“项目为***总承包交钥匙工程,包括按照设计任务书中要求完成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建筑智能化设计及施工工程,包含但不限于东津新区公共租赁住房小区项目(*)视频监控系统;(*)保安电子巡更系统;(*)出入口门禁控制系统;(*)访客可视对讲系统;(*)车辆出入及停车场管理系统;(*)机房工程;(*)综合管道及桥架工程;(*)电梯通讯系统;(*)公共广播与背景音乐系统”,上述系统及相关设计任务书内并未体现综合布线系统,请招标方确认住户的光纤到户及户内综合布线系统是否不在本次***实施范围内,如果在实施范围内,需要明确相关设计需求;
答: 不在此次实施范围内。
2、问:根据招标文件第*章评标办法第2.2.2(3)第2项评分内容“维修维保、人员培训等,工程保修期限内(5年)配合物业公司巡查维保、技术交底指导等所有内容等系统集成设计以及系统详细设计”,此处工程保修期限为5年,与招标文件2.2.3(3)第**项及合同模板、招标文件前附表等描述的3年存在矛盾,请招标人确认工程保修具体年限。
答:第*章评标办法第2.2.2(3) 第2项工程保修期限修改为:工程保修期内(3年)。
3、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第*条1.甲方派驻人修改为:胡雨亭;2.监理单位修改为:武汉华胜工程建设科技有限公司 。
4、招标文件第*章合同条款第*条**款修改为:**.设计文件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1)技术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初步设计确认后 5 个日历天内提交 7 套**图册。
(2)施工图设计阶段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的份数和提交时间: 施工图设计完成后7日内向甲方提交1套图纸(含电子版)和施工图预算1套,甲方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乙方收到意见后7日内完成修改调整,并经甲方再次审核确认,确认后共向甲方提交最终确认7套完整施工图蓝图及7套完整的施工图预算。
5、采购需求第*章设计工期要求备注内容修改为:扩初设计图纸需提供8份、施工图设计图纸需提供8份(**)。
6、采购需求第*章(*)访客可视对讲系统1.系统设计标准第2条技术要求修改为:
2 |
技术要求 |
采用彩色可视对讲系统。 |
普通分机:可外接紧急按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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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层设置户户隔离保护装置,本层连接,禁止跨楼层接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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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消防报警系统联动,发生火灾报警时,可自动开启单元门。 |
7、本项目开标时间:****年3月**日 9:**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做修改。电子版招标文件已重新生成,请各投标人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新版招标文件。
招标人:***********
**** 年 2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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