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崇仁县人民医院内儿大楼运输培养箱及两***吊塔等设备采购项目(不见面)(采购编号:********-**-***)的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崇仁县人民医院内儿大楼运输培养箱及两***吊塔等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崇仁县人民医院内儿大楼运输培养箱及两***吊塔等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 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 | 采购条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采购预算(人民币) | 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抚崇购************** | 崇仁县人民医院内儿科大楼运输培养箱及两***吊塔等设备采购项目 | 1 | 批 | *******.**元 | 详见公告附件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开标时供应商必须提供公司信用证明(操作步骤:登录“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 ”首页,在“信用信息”一栏中输入公司全称搜索,然后将全部搜索结果截屏打印并加盖公章。操作步骤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提供信用信息截图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 至 ****年**月**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方式: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报名和下载招标文件
售价:0.**元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崇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购落实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2.加盖电子签章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的投标单位其投标将被拒绝。 3.已下载招标文件且缴纳了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单位,如果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此次投标,应在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放弃此次投标。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招标,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4. (一)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递交原件、现场解锁、纸质保函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现场签到环节改为网上签到,投标人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线上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未按时网上签到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建设项目-投标人操作手册(政府采购)”,如有疑问请联系新点工作人员,联系电话:400-998-0000 。 (二)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必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并且应当熟练的操作新点系统,因业务不熟悉而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在项目开、评标期间必须保持在线状态,随时通过“不见面开标”系统接收评标委员会的询标等信息。 (三)投标文件解密时间: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代理人在主持人设置的投标人解密时长(设置为 20 分钟)内完成在线解密,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的,作废标处理。 5.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及其代表之外的其他人员观摩开标活动,观摩人数允许5人以内(含5人),对有观摩意愿的人员应不晚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将身份信息、联系方式发送至采购公告公布的电子邮箱,进行预约登记, 按收到电子邮件先后顺序确定观摩人员,并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观摩通知书》。观摩人员至少在开标前10分钟到达开标现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与预约信息核验后进入观摩席。观摩人员在开标期间需保持安静,遵守开标纪律,不得提出质疑或进行评论,违反当地中心场所管理制度的观摩人员,将被要求离开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并列入现场观摩开标黑名单,不再允许观摩抚州市范围内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6、特别提醒:请各有关单位关注疫情动态,按照《抚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做好近期新冠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2021年第10号)要求,做好个人防护,严格遵守国家和当地的疫情防控有关规定。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抚州市崇仁县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抚州市财富广场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APP
联系客服
电话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