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F-****-***(*****-2-F-F-****-****)
*、项目名称:和县旧城改造、联动开发工程前期咨询服务项目
*、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南京市白下区中山东路***号冶金大厦****室
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
名称 |
和县旧城改造、联动开发工程前期咨询服务 |
服务范围 |
研究范围东至环城东路城防站,南至宝塔路,西至禹锡路,北至历阳路,总占地面积约***公顷;要求达到土地利用布局的深度,要求明确功能分区、项目分布,此外还应从多方面(主要是棚户区及老小区改造、文旅项目打造、景观水系建设和道路交通提升等方面)对城市更新提出规划引导,并核算投资经济效益,形成完整的方案为下层次规划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
服务要求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服务时间 |
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所有工作并提交相关成果,同时负责通过相关评审 |
服务标准 |
响应磋商文件要求 |
*、评审专家名单:龚宏、周晓虹、**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收费标准:****元*1.5%+(成交价-****元)*0.8%
金额:*****.**元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2号,联系电话:****-*******。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阳镇龙潭北路延伸段(天门大酒店南侧)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马鞍山市***阳镇城北社区文昌北路***-2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加芳
电 话:***********、****-*******
4.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陈晓敏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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