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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式湿喷砂除锈系统购置项目
序 |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采办方式 |
1 | ****-**-**-****-****/** | 移动式湿喷砂除锈系统购置项目 | 公开招标 |
排名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投标报价(含增值税) | 中标金额(含增值税) | 工期(交货期) | 质量 | 项目负责人 | ***书名称 | 资格能力条件 | 备注 | |
1 | **************** | *** 1,***,***.** | *** 1,***,***.**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 | *** | ***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序 | 投标人名称 | 评标情况 | 评价理由 | 备注 |
1 | ************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评议“★业绩要求:(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中国总代)在近5年(****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在海洋环境(海上平台、船舶、船厂任意之*)条件应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贵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任何相关业绩合同及支持性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
2 | 初步评审不合格 | 根据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商务评议“★业绩要求:(1)投标人(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或投标人所投货物的制造商中国总代)在近5年(****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内至少具有1项已完成供货的与本招标项目相同或类似在海洋环境(海上平台、船舶、船厂任意之*)条件应用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业绩合同、货物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或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具有签字和盖章)、供货名称、数量等内容;验收单或结算明细单应有合同双方签字或盖章,以及确认时间。(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贵公司提供的商务文件供货业绩合同无法认定为海洋环境应用,视为无效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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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提出的异议必须通过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提交,其它形式提交的异议不予受理。投诉渠道:袁晓冬 中海油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采办共享中心综合管理部 电话:***-******** 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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