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新建年产***吨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年**月**日-***1年**月**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
通讯地址:萍乡市安源生态环境局
项目名称 | 新建年产***吨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 |
建设地点 |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和平村老虎冲 |
建设单位 | *********** |
环评机构 | |
建设项目 概况 | ***********新建年产***吨建筑材料生产线项目拟建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高坑镇和平村潘家冲。总投资****元。本项目占地******,新建年产***吨建筑材料生产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水环境影响: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有生活污水及生产废水。喷淋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经配套*级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生活污水设置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周边林地绿化;初期雨水经沉淀后回用,不外排。 2、大气环境影响: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堆场卸料扬尘、运输扬尘、加工粉尘。场卸料扬尘要求场地硬化、*面围挡、加盖雨棚,并设置喷雾降尘装置,通过封闭空间的沉降和阻隔作用降低影响;运输扬尘通过加强对运输过程粉尘的控制,对厂区运输道路硬化,对运输车辆车身加盖,防止物料的洒落,运输车辆入厂前应对车体、轮胎进行清洗,定期派专人进行路面清扫、洒水等措施降低影响;加工粉尘设置布袋除尘系统对石料加工各产尘点粉尘进行收集处理,无组织粉尘采取设置喷雾抑尘装置措施进行处理。废气处理后排放浓度均满足均需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排放限值要求。 3、噪声影响: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设备,项目噪声设备经基础减震、消声、墻体隔声、绿化,再经距离衰减后,项目厂界昼间噪声贡献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影响: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灰、废布袋及生活垃圾。 沉淀池沉渣、布袋除尘灰收集后暂存*般固废暂存间(****),沉淀池沉渣外售综合利用,布袋除尘灰收集后作为石粉产品外运,废布袋及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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