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果皮箱采购项目
*、采购编号: ****-**-2
*、采购公告发布日期:****年**月**日
*、评审日期:****年**月2日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中标情况:
包号 | 采购内容 | 供应商名称 | 地址 | 中标金额 |
/ | 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验收临近,按照验收标准,需在主次干道、背街小巷配置分类果皮箱,需****个,抗腐蚀,耐火、耐酸碱(详见招标文件第*章“招标项目基本内容及要求”); | ********** | 濮阳市胜利路与文化路交叉口向西**米路南胜利东路***号 | ******元 |
*、评标小组名单: 何艳菊、张淑红、房洪栋、吴志泽、凌燕(采购人代表)。
*、招标代理服务费:
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执行国家计委计**[****]****号文规定收费标准及国家发改委发改办**[****]***号文,按服务招标类型计取项目代理服务费:*****元。
*、中标公告发布的媒介及中标公告期限:
本中标公告《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濮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年**月6日)。
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且经法人签字)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原授权代表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质疑函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并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邮寄件、传真件不予受理),并以质疑函接收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
地址:濮阳市胜利东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农业路**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发布人:************
发布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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