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项目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项目已由南宫市行政审批局以关于下达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 南审批投资审字[****]**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南宫市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 项目名称: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配套项目 2、建设内容:项目概况:泛光照明工程:对大剧院、博物馆、艺术馆外墙及轮廓进行灯光夜景打造,以“光影南宫戏曲霓裳”为主题进行设计,分为常态模式和演绎模式,常态模式为稳重大气的中国红基调,演技模式为以红色格柵屏为视觉核心的灯光秀,共计6800平方米。配套建设工程:对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道路(南侧、东侧)进行建设1295平方米、对东侧雨污水进行治理40米、对毗邻剧院东南侧(普彤街绿化带及人行道)进行草坪铺贴510平方米、大剧院南侧人行道路缘石铺设264米、公园及海域酒店北侧毛毡覆盖1770平方米和围挡搭设694平方米。剧院芥场地北侧开挖及外运淤泥3495立方米。
3、建设地点: 南宫市文化艺术中心区域。
4、工期:45天。
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至****-**-**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选择南宫)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南宫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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